梁淑玲:强化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若干思考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08 08:57 来源: 财政部网站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财政局 梁淑玲
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是当前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和实现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一大重要举措,也是“聚财理财并用,资金资产并重”的财政管理理念的重要体现。近年来,台儿庄区财政局通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不断加大资产管理力度,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同时,也发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1、管理体制不完善。作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管理职能应当代表本级政府行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所有者权利,各单位拥有使用权。而事实上各部门都把占有、使用权当作所有权,把国有资产作为自有资产。由于管理主体不明确,权责不清,产权分散,以致于各行其事,管理较混乱。
2、内控制度不健全。资产从生成到处置,缺乏严格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依据以及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操作规程进行约束和控制。在实际操作中,计划性少,随意性大。不报、补报和漏报现象时有发生。 有的资产去向不明,无人追究,长此以往,查无实据。更为严重的是,资产处置过程中存在漏洞,不仅给国家财产造成损失,而且容易滋生腐败。另外,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连最起码的物品领取和归还制度都没有,缺乏对国有财产实物形态的有效管理和监督。一些贵重财产被私人长期无偿占用,有的人调走或离退休也不清退,国有财产成了一些人的福利家产。
3、经营性资产缺乏有效监管。近年来,一些行政事业单位以弥补行政经费不足、改善办公条件和提高职工福利水平为目的,将一部分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但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缺乏有效的监管,随意出租、转让、抵押、处置,随意开发建设,擅自以土地作为投资联营联建,隐形交易,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部分单位资产收益未作为非税收入纳入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而作为机关的职工福利,形成公务员福利待遇不公平。同时,缺乏有效监管的经营活动容易成为干部腐败的温床,不利于党风廉政建设。
4、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作用未能充分发挥。以台儿庄区为例,虽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已经建立运行两年多,但其作用还相当微弱。近年来的资产信息统计工作,比想象中要困难得多,部分单位的财务人员,不仅财务信息化知识匮乏,而且,就连基本的财务知识也是相当不熟悉。信息系统自然成了摆设,利用其作为数据分析、服务决策的依据也就无从谈起。
针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基层财政部门应在理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从加强部门预算、健全内控制度、强化资产处置等方面入手,积极探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方式方法。
1、理顺体制,当好管家。地方政府要按照国务院和财政部的有关条理和办法要求,理顺管理体制,明确职责范围,提高管理水平。在体制设计上,要解决从目前事实上的分散监管到相对集中监管,使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能真正行使好相应的职责。加强对投资性、建设开发性国有资产科学决策和管理,以实现规范、顺畅和高效运作。特别是作为管理者的财政部门:一要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力度,深入开展行政事业单位的清产核资工作,摸清家底。继续做好资产评估的立项审批和备案、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变更、注销和年检、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等国有资产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在此基础上,建立台帐,完整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存量和增量动态,以加强对资产使用效率的监督管理。二要充分发挥内设机构如预算、采购办的职能作用,主动与资产管理机构加强联系,相互协调,形成一套规范运作程序以加强源头管理。三要适时与行政事业单位签定国有资产保管、养护责任状,并由他们负责将资产管理的各项指标逐一分解到科室,量化到人。对因非自然因素,造成财产提前报废损坏或丢失者,视情节轻重,分别对有关人员给予批评教育,限期修复或负责赔偿。只有这样,才能促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逐步形成由财政部门统一管,行政事业单位具体管,基层科室人人管的管理网络。四要采取行政干预手段,大胆引入奖惩机制,强化国有资产使用者的管理意识。拟定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奖惩办法,量化国有资产管理目标,并组织业务人员定期跟踪检查,严格考评,对达到规定标准的确认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规范化单位”颁发证书,发文公布并给予表彰。对违反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浪费的直接责任人,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经济的或行政的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以增强财政部门管理国有资产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2、健全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必须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一要健全购置制度,实行源头控制。单位需要购置财产时,要事先写出申请,作出预算,连同购置财产的详细目录表一并报送财政部门,凭政府和财政部门的批准文件进行购置。财政部门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购置和配置上,要综合考虑资金、存量国有资产的现状及履行工作职能的需要、审核资产配置的合理性,编制刚性预算,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存量的使用效率。二要制定管理细则,加强日常理。各单位在日常管理中要制定具体的管理细则,明确责任,使国有资产领用、借用、占有、使用、保管、交接等过程手续完整,责任明确,奖罚分明。对非因公损坏或丢失,由责任人负责修理或赔偿。非因公使用或外单位借用,一律收取租金。三要完善报废、报损、出售申报制度。国有资产需要报损、报废、出售时,由使用单位负责填制资产报损、报废、出售报告单,并提供所需资料。报财政部门同意并签署意见。退回申报单位一份。申报单位凭批准的数量和金额调整或冲销有关科目。对国有资产的出售,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出售资产进行评估,以评估价格作为资产出售的底价,向社会公开拍卖,其拍卖收入按照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缴财政专户管理,用作国有资产补偿基金。
3、强化监督,落实责任。地方财政部门应利用好近年来的资产清查结果,协同有关部门,对现有国有资产加快整合重组,加大对闲置资产的清理处置力度,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潜在效能。进一步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严格按照标准,从严控制、合理配备,坚决刹住“贪大求洋”和攀比风。要从源头上控制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行为,加强对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联营和处置收入的管理,做到规范运作,收入进“笼”。将各预算单位经营性的国有资产收归政府统一营运,净收益按照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缴财政专户管理或国库,以增加政府可用财力;将预算单位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在满足本单位正常工作开展使用的前提下,闲置部分由政府调剂使用,充分发挥资产的使用价值,并能节约政府投资,减少财政支出。
4、加强相关人员培训,提高整体素质。财政部门要对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财务及资产管理人员进行针对性、适应性的短期培训。主要办好两个班:一是定期举办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国有资产管理学习班,组织他们学习有关国有资产的政策、规定,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策水平;二是定期举办财务及资产管理人员业务培训班,以提高财务及资产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业务素质,着重讲解国有资产的购置、领用、交还、报废审批以及建立国有资产补偿制度等项目的管理与核算。同时,为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长效机制,实现科学化、信息化管理,切实做好资产日常管理和信息录入工作,还应加强各单位财务及资产管理人员信息化知识、技能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