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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英再提供九份诉书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09 15:02 来源: 财新网

吴英在法庭上。

吴英在法庭上。

  【财新网】(记者 王晓庆)民事案件的发回重审,激起了因集资诈骗案一审被判死刑的吴英的强烈求生欲望。近日,看守所中的吴英委托律师带出八份申诉书和一份上诉状,分别列出其身负的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中的问题,并提出质疑。

  在吴英亲笔书写的近万字材料中,财新记者看到,其诉内容主要针对本色集团房屋产权纠纷的“假案”(详见财新网报道:吴英案转机隐现 民事案件发回重审)部分,其中六份申诉书,一一列明了该系列案件所涉及的细节、案件办理程序中存在的事实以及法律问题。

  申诉书中,吴英重申了遭绑架被迫签署空白文件、诉讼主体虚假、证据伪造等内容,并指出案件在侦查、起诉、移送、处理等环节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

  此外,吴英还对《(2007)金中民二初字11号》、《(2008)杭民二初字第33号》民事判决表示不服,提出申诉,两个案件分别涉及本色商贸城销售合同纠纷和珠宝买卖纠纷。

  针对刑事案件的上诉书,吴英对诉讼性质进行了她的解读,认为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在时间、逻辑主体上具有关联性。吴英还认为刑事案件的审判组织不合法,应回避。

  吴英的刑事案件于2009年12月18日一审判决,法院认定吴英非法集资7.73395亿元,实际集资诈骗3.84265亿元,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吴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二审于2011年4月7日开庭,至今未判。

  其刑事案件代理律师张雁峰认为民事案件发回重审是个好信号,如果改判,对吴英的刑事案件来说是个利好,虽然起不到决定性作用,但是会有影响。

  张雁峰告诉财新记者,吴英现在的状态很好,从其“撒网式”的申诉举动中不难看出,她对“重审信号”的乐观。

  根据材料传递出的信息,吴英在看守所内对《刑法》、《刑事诉讼法》、《合同法》等法律及相关实施细则有了详细的研究,并依此寻找一个又一个的突破口。

  2010年3月,吴英也曾委托律师带出数万字的《上诉材料》和《控告信》,详述了案件始末和心路历程。

  此次发回重审的民事案件将由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吴英坚持要亲自参与辩护。

  “如果重审得当,将帮助吴英追究出‘假案’的责任人,深挖其间的利益关系,很多答案就出来了。”该民事案件的代理律师樊军告诉财新记者,表面上看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但是虚假诉讼牵涉到的利益相关方如果曝光,将成为刑事案件的佐证。

  浙江省高院主审该民事案件的法官王军没有透露发回重审的具体原因,但在吴英一方看来,该案疑点重重,合同的真假、调解书的日期、委托人的身份等都值得继续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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