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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八成耕地将获永久保护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10 14:19 来源: 商务部网站

  云南八成耕地将获永久保护

  本报讯(记者 林巧)11月9日,记者从“旗帜的力量 跨越的足音”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六场“用地上山转观念,云南破题推新政”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正对原有土地利用、林地保护和城镇建设规划进行调整。通过“用地上山”,云南省80%以上优质耕地将被划为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

  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和自兴介绍,作为以高原地貌为主的山区、半山区省份,云南省山地面积达94%,坝区仅占6%,平地资源十分稀缺。这些极少的平坝地区既是大多数城镇所在地,也是全省优质耕地的集中区域,担负着全省4600万人的粮食生产和蔬菜种植。

  而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目前云南省已有30%的坝区耕地被建设所占用。按当前城市化进程,如不及时转变用地方式,10年后云南省优质耕地资源将被消耗殆尽。

  面对严峻形势,云南省提出城市发展尽量避免占用优质耕地,选择向山坡、丘陵等区域发展,并通过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区相连,从而实现耕地保护与城乡建设用地需求相协调的“山地城镇化”新政。

  按照新政实施意见,云南省80%以上的现有优质耕地和山区连片面积较大的优质耕地将划为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而对于占用坝区耕地达到一定面积和条件的,使用者除缴纳耕地开垦费外,还需按其所在区域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20倍征收耕地质量补偿费。

  据悉,截至2010年云南省耕地面积为9360.06万亩,通过“用地上山”,到2020年云南省耕地保有量将维持在8970万亩以上,基本农田面积7431万亩,基本实现国家下达的红线目标。

  和自兴表示,目前我省土地利用、林地保护和城镇建设等规划已在调整中,待调整完毕后,符合用地上山和城乡统筹发展的地区都将按照山地城市建设、缓坡工业带建设等山地综合开发利用类型转变用地方式,最终形成城镇尽量向着山坡、丘陵发展,利用荒山荒坡搞建设,少占或不占优质农田格局,实现“城镇朝着山坡走、良田留给子孙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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