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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广德县:国土局办公楼占用耕地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11 21:46 来源: 中国产经新闻报

  本报记者 程宗良 徐广忠报道

  安徽省广德县,其国土资源局占用耕地,建设了一栋9层近7000平方米的办公楼,主体工程投资近1700万元。

  2011年8月17日,记者在广德县新政务区看到,一栋9层高的办公楼已经封顶,一张“广德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大楼指标概况”牌上面显示,该工程占地面积736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982平方米,建筑规模为主体地上9层。

  在国土资源局,一位负责该项目的蒋姓副书记告诉记者,该局办公楼项目手续齐全。然而,《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却从手续中发现,2007年3月,广德县发改委批复给国土资源局的立项中显示,该项目规划用地6.6亩,总投资800万元。就在工程协议中显现,该工程实际投资近1700万,超出实际批复资金的一倍多。

  记者获悉,2010年4月,广德县国土资源局与宁国市中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工程承包协议,合同加款为16685586.36元,同年5月,广德县建委为该工程发放了施工许可证。

  据当地居民介绍,广德县国土资源局新建办公楼占用的都是耕地。而国家有明确规定,新建办公楼禁止占用耕地,但是对于此规定,蒋姓副书记表示,并不知道出台过这样的规定。

  同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县级单位建设办公楼必须经上一级单位进行批复,显然,广德县发改委的批复是无效。另外从投资规模来看,该工程还超出了该立项的投资金额。

  事实上,2009年2月底,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曾联合发文,《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第6条也明确指出,2010年底之前,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准新建办公楼,经批准已开工建设的,要严格执行规定标准。然而,该工程依然在2010年5月顺利开工。

  截至记者发稿时,当地群众反映称,该办公楼仍在施工之中。对此,本报将继续给予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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