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财政超收 学者建言税收“合理化增长”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14 12:48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耿雁冰
11月12日,中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预计,今年中国财政收入将达到10万亿元人民币,土地出让收入仍会有2万多亿元。
据业内人士预计,今年财政收入有望达到历史性的11万亿,此前财政部公布,今年前10个月全国财政收入累计超9万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8.1%。
“我国目前大口径宏观税负,也就是政府收入占GDP比重是偏高、偏重的。”上周五在中央财经大学《2011中国税收发展报告》发布会上,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安体富表示。
据他测算,去年我国政府收入,包括财政收入,社保基金收入和政府性基金三项,占GDP比重约为35%,而这一数字相当于目前发达国家平均水平,而发展中国家是28.9%。
税收增幅与GDP、收入分配不匹配
而从小口径税负测算,去年我国政府税收收入占GDP为18.4%,美国是21.3%,日本是17.6%,韩国是15.7%
“我国与北欧这样高福利国家的40%多的税收没有可比性,虽然美国比我们高不到3个百分点,但他是第一经济大国,另外国防开支也很大。”安体富说。
中央财经大学副校长李俊生认为,目前存在税收增长幅度与GDP增长幅度不匹配,收入分配状态与税收负担状态不匹配等一系列问题。“过度信赖税收对经济的调控作用,会使税收政策滥用。”李俊生说。
“现在应该考虑,基于中性税收政策的前提,调整现有的税收体系和税收政策,很多税收政策存在对经济干预过深,导致对经济的扭曲性影响。”李俊生表示,下一步我国税收发展目标应该是实现税收收入合理化增长。
在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研所所长刘佐看来,“十二五”的税制改革,包括宏观税负、优化税制结构、完善主体税种都是重要的改革方向。
对于宏观税负水平,刘佐表示,存在口径不一样的问题,比如财政部认为,政府基金里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不能算,如果扣除这部分,占GDP比重只有26.4%,如果算上就是35%,该不该算,中国和外国有什么不同,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最近很多声音表示希望增加税种,我个人不赞同,现在我国19种税已经比较多了。在美国这样税制较发达国家,中央级税种也只有五六种,加上地方税也只有10种左右,我国很多税种是可以简化的,在这个基础上再增加其他名目的税种不合适。”刘佐表示。
今年10月份,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提高营业税起征点,并在上海试点调低部分行业增值税税率,由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向完善税收制度迈出重要一步。
对于主体税种改革,刘佐坦言,增值税改革难度很大,现在最难的不是外部原因,而是内部体制上的障碍。“中央地方共享,国税、地税之争很麻烦,中央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来满足地方需求,不要指望通过营业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种,满足地方财政,这不太可能也不太现实,其他国家也没有这种做法。”
支出完成77.4%
安体富强调,在研究税负的时候,不能就税收论税收,一定要和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公共服务联系起来,“税负的高低和税负的轻重应该区分开,是不同的概念。税负高并不意味着税负重,税负低也并不意味着税负轻。”
他表示,以北欧50%到60%的税收比例,老百姓并不觉得重,因为他从生到死社会保障和发展什么都管。税收是公共产品、公众服务的价格,所以税收重轻是跟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公共产品联系在一起的。我国最近几年很重视对民生的支出,但
总体来看差距仍比较大。
据他测算,社会福利性支出,包括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等,占财政支出比例,我国2009年是28.8%,而美国47.4%,德国是71.5%,法国是48.7%,俄罗斯是49.5%,巴西是38.7%等等,都比我国高得多。
此前,财政部曾发文表示,2010年全国财政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住房、文化体育、农林水利、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城乡社区事务、粮油物资储备、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等方面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支出合计达到59601.82亿元,占全国公共财政支出的2/3。
其中,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住房、文化体育方面的支出合计29256.19亿元,比2009年增长21.1%,占全国财政支出的32.6%。
“什么是民生,民生到底应该包括哪些,大家肯定有不同观点,我们可以作出自己的判断。”安体富表示。
在不久前的某社会保障论坛上,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宋晓梧就表示,国家财政的再分配是否缩小了一次收入分配造成的差距,目前还找不到相应的论据。
11月14日,财政部网站挂出文章《把预算执行管理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摘选各地通报的预算执行情况。
据财政部数据,前十个月全国财政支出完成预算的77.4%,比去年同期进度加快5.2个百分点:教育支出完成预算的7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预算的84%;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预算的70.4%;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完成预算的85.5%;医疗卫生支出完成预算的82.7%;住房保障支出完成预算的102.7%。
此外,据安体富测算,我国2008年地方财政支出用于基本的民生支出只占地方总支出的36%,远远低于OECD国家62%的平均水平。
一直以来,我国“中央财政强势,地方财政弱势”的局面未有改观,针对如何强化地方财政和培育稳定地方财源的问题,财政部门的观点是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的力度。
“中央税地方税的共享,现在有一种倾向,就是为地方税呼吁的很多,建立地方税体系,增加地方主体税种,甚至希望通过完善地方税,来完善地方收支的困难,这种说法并不准确。”刘佐表示。
刘佐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税基是流动的,主要的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很难纳入地方税,主要的地方税还是房地产税,另外可能有少部分货物劳务税和个人所得税,“在这种条件下,不能指望地方税成为地方财政的主要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