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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18日将自行发债69亿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15 17:19 来源: 财新网

  

  【财新网】(记者王莉)继上海市今日(11月15日)自行发债71亿元后,广东省也将于11月18日招标发行69亿元政府债,获批试点省市相继拉开自行发债序幕。

  广东省财政厅网站11月14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将于11月18日招标3年期、5年期两个固定利率付息债,额度各为34.5亿元。11月21日开始计息发行,11月23日发行结束。

  根据公告,招标采用单一价格荷兰式方式,全场最高中标利率为该期债券票面利率。发行手续费为承销面值的千分之一,由广东省财政厅支付。之后的还本付息事宜由中央财政部办理。中国建设银行和工商银行将为此次发债的主承销商。

  光大银行首席宏观分析师盛宏清对财新记者表示,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资金用途具有较强针对性。将主要用于市政和民生工程,大部分将投入保障房的建设。而且,目前地方政府自行发债成本偏低,能有效减少利息支出。

  从上海市今日地方债的发行情况来看,投资者热情甚高。上海发行的3年期和5年期债券,中标利率分别为3.10%和3.30%。“这个利率水平甚至略低于二级市场上的国债利率,”盛宏清说。

  广东省发债的利率水平将与上海差不多。但他亦提示,投资者认购热情,一部分原因是当前银行间流动性宽裕所致。近期银行间市场拆借利率明显下行,资金面得到放松。但未来,地方债在二级市场上的流动性仍然欠佳,“比中央流动性差。”投资者在申购的时候,要考虑这点。不可盲目申购。

  国务院日前批准,2011年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根据《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2011年,上海市地方政府发行债券规模为71亿元,浙江省为80亿元(含宁波13亿元),广东省为69亿元(不含深圳),深圳市为22亿元。

  盛宏清预计,剩下的两个试点省市——浙江省和深圳很快将实施自行发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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