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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歉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17 08:15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11月16日19版刊发的《中邮分羹医药物流》一文,混淆了邮政局和邮政公司区别,实际上参与医药物流的合作方为邮政公司,与邮政局无关,特此说明并向相关方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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