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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局关于举办对外援助物资项目实施企业换领资格批准文件培训班的通知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17 15:04 来源: 商务部网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援外物资项目实施企业:

  根据《对外援助物资项目实施企业资格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1年第2号)和《商务部关于对外援助物资项目实施企业换领资格批准文件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援函[2011]776号,以下简称《通知》),2011年7月15日前通过资格认定的援外物资项目实施企业,应于2012年1月15日前按《通知》中关于申请材料和程序的具体要求,向商务部申请换领资格批准文件(以下简称换证)。

  考虑此次换证工作涉及面广、材料数量多、受理业务量和审核内容相应增加等因素,为落实商务部相关司局有关“对初核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务服务力度,降低企业行政成本,受部援外司委托,我局拟于2011年12月6日至7日在云南昆明举办对外援助物资项目实施企业换领资格批准文件培训班,介绍有关政策和办法,现场受理换证申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议程及内容

  (一)办公厅人员介绍政务公开工作。

  (二)援外司人员宣讲《对外援助物资项目实施企业资格管理办法》及有关政策。

  (三)许可证局人员解读资质申请和换证注意事项。

  (四)交流中心人员介绍物资项目管理工作。

  (五)现场受理换证申请。

  二、培训地点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金龙饭店

  地址:中国云南昆明市北京路165号

  电话:0871-3133015

  三、参加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对外援助物资项目实施企业资格管理人员、已经获得和拟申请对外援助物资项目实施企业资格的企业人员,可就近就便参加培训。

  请相关企业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准备申请文件;请相关商务主管部门积极组织辖区内相关企业参加。

  四、有关事项

  (一)培训费用自理。食宿会议费等共计800元/人,报到时缴费。

  (二)报名事宜。请于11月18日之前向云南省商务厅和许可证局报名。

  云南省商务厅联系人:

  周 雷 电话:0871-3210183,13908851256

  万妍娟电话:0871-3210060,13888910911

  传真:0871-3131953

  许可证局联系人:

  只 意 电话:010-65197856

  Email:zhiyi@licence.org.cn

  武一文 电话:010-65197859

  Email:wuyiwen@licence.org.cn

  传真:010-85093158。

  (三)报到事宜。参加人员请于12月5日到金龙饭店报到。

  附件: 对外援助物资项目实施企业换领资格批准文件培训班报名表

  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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