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出炉 2012年起实施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17 18:23 来源: 中国网中国网11月17日讯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周四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自2012年1月1日开始试点。
方案提出,试点地区先在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等生产性服务业开展试点,逐步推广至其他行业。条件成熟时,可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全行业试点。
根据试点方案,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租赁有形动产等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适用11%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
试点期间,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税款分别入库。因试点产生的财政减收,按现行财政体制由中央和地方分别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