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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律援助门槛降低范围扩大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18 15:46 来源: 上海商报

  援助对象月均1250

  范围新增劳动用工纠纷、医患纠纷、食品安全赔偿等

  昨日,商报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本市全面调整法律援助相关标准,申请法律援助对象的经济困难标准将不再参考“低保线”,而是以本市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这意味着,上海的法律援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预计今后全年民事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将增长30%-50%。

  调整经济困难标准

  今年10月28日,市政府正式发文颁布了本市新修订的法律援助相关标准。法律援助对象经济困难标准由现行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调整为本市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

  根据本年度上海市相关统计数据,即法律援助对象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由以前的每月758元扩大到每月1250元。修改后的标准为动态标准,根据每年市政府发布的统计数据不同而有所调整,这样更加人性化。

  除了对象的扩大外,法律援助的事项范围也将扩大。劳动用工纠纷、医患纠纷和食用有毒有害食品造成人身损害请求赔偿等目前社会关注的民生问题也纳入了本市法律援助范围。

  据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关明泉表示,医患纠纷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在全国独一无二。而食品安全近年来也是市民十分关心的问题,今后法律援助中心将就这些问题提供法律援助。

  办案补贴增长50%

  值得一提的是,本市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也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上调,在法律援助案件中,以往刑事案件补贴为800元至1200元,民事案件为1200元至1500元,律师获得的补贴只占正常案件的10%至20%。

  而市司法局与市财政局已于今年9月份联合发文,调整上海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新标准对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事项的补贴比原标准增长50%以上。

  明年拟开通微博(http://weibo.com)法律咨询

  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关明泉表示,随着网络的发展,市司法局正在考虑明年开始使用微博等新媒体手段为市民提供全面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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