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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法制办:全面正确实施行政强制法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21 00:00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 (陈菲)

  【据新华社北京20日电】在日前召开的学习贯彻行政强制法会议上,国务院法制办主任宋大涵表示,各级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应认真执行有关行政强制设定的规定,严格规范行政强制的实施,切实加强对行政强制的监督,全面正确实施行政强制法。

  宋大涵表示,行政强制法的颁布施行,对政府法制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更高要求,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将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各级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应以贯彻实施行政强制法为契机,努力推动政府法制工作取得新成效。

  行政强制法对谁有权设定行政强制、可以设定哪些行政强制、怎样设定行政强制作了严格规范。对此,宋大涵说,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应严格执行行政强制法的这些规定,恪守立法权限,遵守法定程序。起草法律、法规、规章草案时,认真对照行政强制法和有关上位法的规定,保证提请审议的草案中有关行政强制的规定与行政强制法保持一致。

  宋大涵指出,各级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应根据行政强制法的立法精神、原则和规定,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执法实际,进一步规范行政强制行为,完善行政强制流程,细化和量化行政强制裁量标准,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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