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责车主明年告别索赔难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22 04:05 来源: 济南时报□本报记者 王颖军
由于保险公司在车险理赔中一般坚持“无责免赔”的原则,如果事故有责方不予配合,无责方处于十分无助的状态,往往需要耗费时间、精力走法律诉讼之路。记者21日从山东省保险行业协会了解到,我省机动车保险信息平台正在进行升级,在财产险公司信息共享的基础上,计划明年全面实现车险“代位求偿”,届时无责车主将在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拿到垫付赔款。
索赔不用再跑两家保险公司
“我的车被另一辆车追尾,对方负全责,为了几百元的修车费,在事故中没有责任的我却要反复联系、恳求对方、对方的保险公司,两个多月过去了,仍然没有收到理赔款。自己买保险每年都花四五千元,关键的时候却不起作用。”谈到车险的“无责免赔”,在济南一家事业单位工作的陈小姐感慨颇多。
21日,记者在山东省保险行业协会采访时,产险工作部负责人张书平告诉记者,目前正忙于机动车险信息平台的系统升级,升级后各家财产险公司对于所有承保车辆信息共享,当两辆在不同公司承保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两家公司能够同时获得信息,只需要一家公司到现场查勘就可以了,无责方的承保公司可以代位求偿。
据了解,早在2003年,商业车险条款首次变动之后,代位求偿就被引入车险赔付中,但由于多年来保险公司之间信息没有共享,保险公司调查、求证难度很大,代位求偿很难实现。修订后的《保险法》再次明确了财产保险公司在“代位求偿”中的角色: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上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起草的《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规定,无论车主自身是否有责任,都可直接向投保保险公司进行索赔,免去了与第三方之间的沟通索赔之累。
有责方没投保理赔仍是难题
“如果两辆事故车都投保了,代位求偿后,可以由保险公司之间结算,在系统支持的情况下应该可以轻松实现。但是,如果事故中的有责方没有投保,代位求偿就难了,保险公司向个人追偿,目前社会诚信度、法律环境都不支持。”济南市保险行业协会自律办主任任海军告诉记者,济南市机动车交强险的投保率应在90%以上,商业三者险的投保率仅为60%左右,其中家用车的商业三者险投保率为80%-85%,在一方无责、一方有责的情况下,有责方要先用交强险、后用商业三者险为无责方理赔,目前还有大量的机动车没有投保,保险公司在向这类车追偿时必然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增加了运营成本,也给公司带来呆坏账风险。
人保财险济南分公司理赔负责人刘雯表示,如果有责方没有能力赔付,按照交强险条款,无责方也可以得到一定赔付,但金额很少,车辆损失仅赔100元以内。“我们在理赔时也有过先行赔付、再去追偿的情况,一般是和有责方的保险公司协调处理。如果对方没有保险,而且出事后失踪,保险公司代位求偿面临的风险太大了,代位求偿即将列入法规,需要好好论证一下。”
据了解,北京今年8月起先行试点“代位求偿”,如果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有责方车辆未投保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且怠于履行赔偿义务,无责方车辆在北京市投保了机动车辆损失险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以就车辆损失部分,直接向投保保险公司提出书面索赔申请并转让向全责方请求赔偿的权利,无责方保险公司将在机动车辆损失险赔偿范围内先行赔付无责方车辆损失。
对此,济南多家保险公司人士指出,北京的这一办法,其实是把三者险的责任转为车损险了,但车损险的原则是有责赔付,而不是无责赔付。这样一来,保险公司的赔付范围扩大了,只能相应提高保费。
张书平认为,在北京试点的基础上,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应该还会出台具体实施意见,以解决有责方没有保险且追偿困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