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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带差别定价由其行业特点决定 借反垄断之名一棒打死非科学态度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22 08:05 来源: 通信信息报

  本报记者 于贵丽

  近日,央视的一则发改委对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展开反垄断调查的报道,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对于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在宽带接入领域是否涉嫌垄断的问题,各界众说纷纭。自2008年中国实施《反垄断法》以来,这是我国首次拿国有企业“开刀”。而首次被拿来“说事”的,是一直走在改革前沿,相对弱势的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更是让人惊诧不已。

  宽带接入价格有自身特点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局长李青9日在接受央视《新闻30分》采访时表示,在互联网接入市场上,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利用其占有三分之二以上市场份额的市场支配地位,对跟自己有竞争关系的竞争对手给出高价,而对于没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则给出优惠的价格,这个在反垄断法上叫做价格歧视。很明显,发改委认为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在带宽专线接入上存在价格歧视。

  但是,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到底有没有价格歧视?实际上,宽带接入差别定价是由其行业特点决定的,并非表面上所看的那么简单。罗伟明博士对信息产品的“歧视性定价”判定问题有分析称,如果从实物商品销售看,一件商品的成本是相对固定的,销售给不同的经营者,价格理应是相对稳定的,但信息产品与实物商品不同。信息产品有低边际成本、高沉没成本的特点,市场前期投入大、风险高,但复制再生信息成本极低,竞争者如果以低成本复制信息产品,经营者将面临很大市场挤出效应。

  电信专家项立刚在其博客上也发表文章有所分析。项立刚称,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把自己的带宽以不同的价格把1G流量租给广电有线等运营商、新浪等ISP服务商以及普通的接入用户。要认定其是否存在价格歧视,不能仅仅依据它的1G流量,而要把这1G流量的情况分清楚。

  项立刚举例分析,租给普通用户,运营商可能把1G的带宽租给了1万人,这种情况下,这1G带宽的费用是1万人来分担的,所以会更便宜;租给ISP,由于他们的网站每天有大量用户访问需大量带宽支持,所以电信运营商可能把1G的带宽租给10个ISP;而租给接入服务商,他们在租到带宽后,不是自己用而是发展用户,1G的带宽有可能也发展了1万个用户。这样看1G的带宽,租给普通用户、ISP和接入服务商情况完全不同,其资源利用也不同,这个层面上价格不同,应该是有道理的,说它是价格歧视是比较牵强的。

  不能为反垄断而反垄断

  据了解,自今年4月份,发改委就宽带接入情况开始对电信和联通进行调查,但一直没有结果。11月9日,发改委未征求相关部门和企业的意见,通过央视披露了反垄断调查情况。此报道一出,一石激起千层浪,反垄断调查在媒体间炸开了锅。

  针对央视的报道,《人民邮电报》以强硬的态度于头版头条反驳央视对电信、联通涉嫌价格垄断的报道混淆视听、误导公众,央视官方网站中国网络电视台随后引用电信政策专家高红冰的介绍称,“电信联通垄断事实确凿”。其他各大主流媒体也纷纷报道,新华社调查电信联通涉嫌垄断案称系“神仙战”……

  媒体的纷纷参与反垄断报道,说明了社会各界对反垄断调查的重视。但毕竟电信行业现状复杂,并非通过媒体的报道就可解决问题。要真正解决问题,还需要相关部门和各方专家认真调查、分析和判断。

  项立刚在其博客中透露,近日参加了“中国宽带接入市场竞争政策研讨会”,本希望大家对这次发改委反垄断调查有一个学术层面上尤其是对是不是价格歧视有一个深入的分析。但专家们并不太关心这样的问题,“更喜欢表达的观点是《反垄断法》已经颁布很久了,应该有一个突破,以前都是拿外国企业开刀,这是不够的,这次拿国企开刀,很好。”

  实在是令人汗颜!难道是要为反垄断而反垄断?其他国家也是这样反垄断的?如此反垄断,如何达到《反垄断法》保护市场公平竞争,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初衷?

  宽带发展需国家战略支持

  近些年来,中国电信业发展过程中经过一系列改革,正逐渐形成有效的竞争实体,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在各方面的竞争都相当激烈。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的宽带发展水平仍然落后于韩国、日本等国家的原因是什么?

  首先,从自然因素方面来说,韩国、日本等国家面积小,人口集中,宽带建设的成本自然相对会较低,建设起来也相对比较容易。而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又分散,这在一定程度上就增加了我国宽带建设的难度。

  其次,也是最重要的,我国缺乏明确的、完整的宽带建设发展战略,资金方面也严重不足。中国工程院副院长、光纤传送网与宽带信息网专家邬贺铨曾多次疾呼,宽带和神舟七号同样重要,希望政府重视,加大建设力度。相比其他国家,就拿韩国来说,据了解,韩国在上世纪90年代就有了发展成信息文明社会的计划。自1999年以来每年都会提出发展宽带的政策。在这几年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中,韩国政府对宽带基础设施的投资达700亿美元。

  《反垄断法》,是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此次电信联通反垄断调查是大事,在证据还不充足的情况下,需谨慎从事。而发改委在央视的突然通报,使本来就处于相对弱势的电信、联通国有资产遭受严重流失,这种一棒子打死的科学态度实属不该。未来,要解决我国宽带发展问题,还得在体制改革上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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