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委同意21城市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23 14:00 来源: 21世纪网
发改委网站今发布《关于同意北京市等21个城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复函》,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研究决定,将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青岛市、宁波市、厦门市、哈尔滨市、武汉市、广州市、成都市、南京市、长春市-吉林市、杭州市、福州市、郑州市、南宁市、昆明市、银川市、苏州市、汕头市等21个城市列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原则同意21个城市报送的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