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反垄断需要绣花针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26 03:48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刘燚

  最近,电信行业有两个“趣事”:一是电信、联通可能被控在宽带领域垄断,如果成立可能被罚“数十亿元人民币”,主刀的是发改委;另一个是美国的AT&T意向收购T-Mobile美国可能因为涉嫌垄断被取消交易,主刀的是FCC(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

  看来,中美两国的共同点还真是越来越多了,而垄断之名也真是国际通行证。但是,到底什么是垄断呢?利用自身的市场地位,采取恶意排挤、打压竞争对手的方法被称为市场型垄断;利用政策上的准入、偏向,恶意屏蔽对手,被称为行政性垄断。但区别起来还真有点难,区别都区别不清,又怎么解决?

  “垄断”不应是板子

  一旦被扣上垄断的帽子,被垄断打了板子,很多问题不是变得清晰起来,而是更加模糊了。

  比如,中国的全国性固话、固网厂商原来就是一家,后来在“浩浩荡荡”的电信重组中被分为网通和电信,很大的一个理由也是为了“打破垄断”,但是,分拆不过是“隔江而治”,北网通、南电信。然后,二者分别去对方的地盘上建网,投入巨大,但是效益极差,普遍亏损。这种“低水平名义竞争”,肯定会给消费者带来一定的好处,但是,这种好处到底有多大呢?是不是大于建网造成的巨大浪费成本呢?其实,这是一笔糊涂账。

  为什么会产生这种糊涂账?这是由于很多人没有尊重规律,没有结合这个行业的特点所造成的。

  一方面,一家运营商进入一个小区或者一个大楼、并占领地盘之后,另一个运营商要想进入的成本非常高,弱势一方最终都难以取得盈利,反倒是增加了极大的社会总成本、营销成本,未必真的降低了电信服务的最终价格,甚至降低了服务质量——比如,大多数2M、4M、8M的宽带都达不到承诺的速率。

  另一方面,如果是高速公路、煤气管道,要不要每家都建设3-5条以加强竞争呢?显然不会。那么,为什么具体到电信行业,就一定要有若干家同时做一项业务,以加强竞争呢?毕竟,移动宽带和固定宽带也有竞争关系,竞争对手不少。

  那么,这种说辞是支撑垄断了?切莫使用二分法看待世界。问题在于,我们怎么看待行业客观规律:对于一些行业,仅仅靠多发牌来促进竞争是无效的、甚至是浪费的,应该选择更好的方式来加强竞争。促进产业发展,需要对症下药。

  比如,目前电信、联通在固网宽带接入上确实存在很多问题,但是,这些问题并不见得都是由垄断造成的,还有管理水平、产业发展阶段等原因。就算引入广电(其实很多城市广电都开展宽带接入业务)也未必就能提高竞争强度,更遑论服务质量了。

  因此,我们接近了问题的本源。这个问题的核心并不是一刀切判断垄断与否,而是竞争是否有效,不应该凡事都拿一个大棒打下去。垄断这个大棒,和体制这个大棒一样,往往失效,因为,很多问题看似需要大砍刀,其实,很多时候需要的是绣花针,要从细处着手。

  三根绣花针

  要想让竞争变得有效,让运营商提供更高的服务质量、降低价格,同时保障盈利,仅仅靠“打破垄断”是无法实现的。那么,建设性意见是什么呢?

  第一,允许广电进入,但是广电自己也不能拥有政策溢价。广电网络在全国非常普及,有线电视网络稍加改造就可以实现,因此准许广电网络进来没有什么可争议的,电信和联通如果有恶性的垄断性行为也应该纠正。但是,也不能因为广电产业化实力相对弱小,就享受政策溢价,而是应该多从内功上努力,比如,建设全国有线网络、而不是各个省份各自为政——这个问题说了很久,但是推进缓慢,应该先从自身找原因。

  第二,要通过规则,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实现低成本、高效率的竞争。比如,当年的南方网通、北方电信大量的投资最终收效甚微,是错误看待了竞争。因为移动通讯和固话也是竞争关系。如今,对于固网宽带方面弱小的运营商,如中国移动,完全可以使用移动通信弥补,加强WiFi建设,而不是另铺一张网;广电也可以实现双向改造,甚至与互联网企业结盟,最终主打内容收费。

  第三,要加强对运营商的考核,实现红利的二次分配。众所周知,国内的运营商,除了中国移动之外,基本上运营效益并不算好,这里面有管理水平问题,也有GSM先发优势问题,二者混在一起,难以区分。这种情况下,如果一味打压或者一味扶植都是不对的,因为这等于变相惩罚运营效率高的企业,而是应该将中移动的红利的较多部分用于专项的电信基金,用于普遍服务、WiFi建设等公众服务。

  三根绣花针,知易行难,但是都不是将目标瞄准似是而非的垄断问题。这就像是AT&T面临的问题一样:AT&T和Verizon是美国四大运营商的两强,而T-Mobile和Sprint则是两弱,一定从政策上让这两弱不被收购,真的对消费者有利吗?事实上,Srpint常年亏损,难以为继,T-Mobile也无钱投入4G建设,现在不被收购,未来恐怕也难以逃脱这个命运……所以,垄断这个事儿,很容易被滥用。

  (作者为TMT研究专家,著有《黑箱里的鳄鱼》、《IT业转型路口的思考》)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