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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电视剧中间禁止插播广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29 09:42 来源: 上海商报

  

  广电总局昨发布新规 视频网站将受益 台网联动模式或深化

  商报记者 周洁

  广电总局昨日下发《〈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全国各电视台播出电视剧时,每集电视剧中间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这则最终“落地”消息给广大观众吃了定心丸的同时,也给电视台出了难题。业内人士表示,该规定从长期来看利好于视频企业,同时也将改变电视台电视剧的播出和相关合作模式。

  网友称快同时担心变相广告多

  据悉,该《补充规定》将去年初实施的《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修改为“播出电视剧时,不得在每集中间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同时明确规定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就单集电视剧内禁止插入广告的规定,大多数网友拍手称快。在某网站“你如何看待‘禁止电视剧插播广告’”的一项统计中,有77.3%的网民选择坚决支持这一规定,认为可以不用忍受“广告里插播的电视剧”,但在这一欢呼背后,部分网民仍旧担心“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为确保新政策得到切实执行,广电总局昨日还专门下发了《关于贯彻执行〈《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要求各级电视台立即清理并撤销2012年的电视剧插播广告时段,重新编排节目和广告。如此,“电视剧内植入广告、变相广告会不会增多”,“剧集片头片尾广告可能会巨长无比”等热议问题随之而来。事实上“限广令”的传闻出来后,就有许多网友纷纷担心植入广告会增多。

  “不排除之后电视台会采取分拆剧集,将原本45分钟的剧集缩短时间,以争取更多的时间段来播放广告等方式。”也有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此表示,广电总局令里并没有规定说电视剧不能分拆。

  “限广令”利好视频企业

  商报记者了解到,自广电总局2009年9月出台了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电视剧插播广告每次时长不得超过1分30秒后,视频企业广告收入有了一个明显的飙升。“这说明视频网站广告收入受益于缩短电视台剧集内广告时间。”易观国际分析师张砜在接受商报记者采访时称,此次“限广令”同样利好于视频网站。

  乐视网COO刘弘曾指出,广电总局近期下发的“限广令”,让视频网站作为影视剧播出平台的价值进一步凸显。张砜表示,视频网站多采用贴片模式,对于视频网站来说,这则禁令不会对其产生影响,但更多的广告主可能会考虑将时间段转移至视频网站。

  随着在线视频网站观众数量的增长和客户对其广告价值认知的增加,网络视频广告在2011年增长提速,据艾瑞咨询近日发布的2011年第三季度在线视频核心数据显示,第三季度中国在线视频市场规模环比上涨30.9%,同比增长96.7%,连续3个季度同比增长保持在100%左右。

  电视台或加强台网合作

  作为拥有更多独有资源的电视台来说,其广告部分的收入也不会因为“禁令”大幅下降,例如电视台可以采取与视频网站共用自有广告主资源方式,商议在网站优先播放广告主广告以实现最大价值。

  “短期内,这则规定也不会实际影响电视台的收入,因为电视台通常在四季度已经基本确定了明年整年的广告指标,通过招标确定了广告主。”张砜认为。

  从长期来看,各地电视台更会通过改变模式来化解规定带来的影响。“今后台网联动模式可能会进一步深化,比如电视台授予视频网站的电视剧版权费会降低,但是会和网站商议在视频网站上呈现出来的广告双方以分成的形式各自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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