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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监管: 让违规者付出代价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30 07:06 来源: 金融时报

  记者 方华

   

  保监会近日通报了2011年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的检查及处罚情况:103家保险机构合计非法套取资金8065.8万元,涉及保费8.55亿元,依据《保险法》、《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保监会和各地保监局本着从严处理的原则,依法处理了保险公司各级各类管理人员87名。

  “通过依法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让一批违法违规机构和责任人员付出代价,对整个行业发出明确的警示。”11月28日,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结合近3年来持续推进的该项检查回答了记者提问。

  事实上,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工作已经连续开展三年,从最初小范围的“解剖麻雀”到目前全国范围内的严查重处,在揭示问题、惩处违法等方面取得了成效。官方数据显示,2010、2011年保监会合计处罚保险机构110家,合计罚款2181万元,单家机构最高罚款金额达120万元,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最长达1年,吊销1家省级保险机构营业部许可证;处罚各级高管人员242名,2人被处以行业终身禁入,依法向司法机关等执法部门移送违法犯罪线索17起。

  “通过持续深入检查,将保险公司利用中介业务和中介渠道进行违法违规的问题较全面地揭示出来,提高了对查处这些违法问题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前述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称,中介业务检查已经初步发挥出“查处一家、教育一片”的效果,从保险基层机构层面看,一些典型严重的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行为已在减少,从总公司层面看,一些大的保险公司管控意识在增强,相继研究出台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完善了制度和机制,提高了管控能力。

  根据保监会此前向全行业通报的情况,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违规问题近年来呈现出形式多样化的特征,集中表现为直接业务虚挂保险中介机构业务、直接业务虚挂保险营销员业务、虚增保险营销员数量、通过中介机构虚开发票及虚增业务管理费、串通中介机构虚假退保和虚假理赔、通过中介机构向利益关联单位和个人非法输送利益、利用中介业务和中介渠道弄虚作假、虚增成本并非法套取资金等。

  “从这几年的检查情况看,上述违法违规问题相对普遍,甚至在一些机构十分严重,如2008年度,一个保险支公司虚列中介渠道保费7256.14万元,占其当年总保费的33.03%,非法套取资金478.13万元。”该负责人介绍说。

  为切实推动此项检查,在保监会统一领导下,各地保监局秉持“统筹调配全局力量”的原则建立起多处室联动的工作机制。2010年,各地保监局均建立中介业务检查领导小组,其中14个由局长亲自挂帅担任组长,21个由分管副局长担任组长。保监会相关部门对此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协调、服务、督导和解难等工作,以确保此项检查的预定目标、要求、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得到落实。

  据悉,在检查实践的基础上,监管层同步梳理和总结了检查经验,编写出《2010年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材料汇编》和《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指引》,为今后的中介业务监管积累了一定经验。

  前述负责人介绍说,2011年各地保监局累计投入人力317人次和1691个工作日,调阅了17余万份保险公司保单和16余万份财务凭证,与当事人谈话超过1500次,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效率意识落实了好检查工作。

  通过对违法机构的依法严厉处罚和对责任人的严格问责,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陆续将违法案件和线索依法移送,定期披露了查处信息。随着中介业务现场检查的逐步深入,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管理的意识和水平正在提高,中介业务管理制度渐趋完善,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行为有望得到进一步遏制。但监管部门同时指出,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经营管理不规范的态势,依然在各地区不同程度地存在,未能实现彻底转变,这需要从机制、制度上消除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根源,持续、稳定地推进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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