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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大连祸事连连 蒋洁敏时代火山口危思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03 13:25 来源: 中国经营网

  蒋洁敏却于日前做出反思:他在内部坦陈,从2010年以来,大连石化分公司诸多事故被爆出,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甘肃校车事件瞬间夺命21人,可这事儿赖市长、省长吗?”一位中石油总部人士借此暗喻,中石油自2010年下半年迄今,仅在大连市就连续发生5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但这很难说就需要中石油董事长蒋洁敏来承担责任。

  不过,蒋洁敏却于日前做出反思:他在内部坦陈,从2010年以来,大连石化分公司诸多事故被爆出,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社会反响强烈,对国有企业形象造成十分负面的影响,反映出安全环保理念树立不牢固、对下属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不到位等问题,作为集团公司的主要领导,他负有重要的领导责任,必须深刻反思、吸取教训。

  美中不足的是,这一反思是在国务院11月24日作出处分决定之后。

  11月24日,国务院宣布,对4起事故(11月22日事故并未计算在内)涉及的64名事故责任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给予蒋洁敏警告处分。

  中共中央党校一位熟悉国内央企政治生态环境的研究人士指出,此番国务院对中石油大连事故的重视程度和处罚力度已经远远超越了开县井喷、吉林石化爆炸后对企业本身的处罚。他认为,国务院显然也认识到,对于中石油这类庞大央企而言,仅仅撤换一把手并不能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反之,让蒋洁敏继续坐在火山口上,更符合中央希望中石油长治久安的利益诉求与政治安排。

  大连事故回溯:低级错误频现

  大连大孤山新港码头储存有超过1000万立方米的油品和危险化学品。如果将数公里之外的西太平洋石化公司的储存与生产能力叠加,在这一不超过20平方公里的海滩上,存放着接近2000万立方米的各式易燃品、爆炸品。

  “这些物品如果发生连锁爆炸,别说大孤山群岛,就是整个大连,也可能被夷为平地。”2010年“7·16”爆炸事故发生后,《中国经营报》记者在现场听到了众多类似的感叹。

  “油祸大连湾”的噩耗正是从2010年7月16日开始。中石油大连大孤山新港码头储油罐区等中石油设在大连的旗下公司此后连续发生5起事故。

  最近一次是2011年11月22日,中石油新港储油罐区油品码头海滨北罐区的31、32号原油罐(均为10万立方米级),因雷击造成密封圈着火,一个小时后,火情得到控制,无人员伤亡。

  “虽然中石油未对这些事故做出公开定性,但我认真研究过事故的成因与背景,都是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安检人员检查不到位等因素导致的。”对中石油比较熟悉的,不愿具名的专业人士称,“上述事故,没有一起真正意义上的技术事故,也没有一起真正意义上的设备故障事故”。以“7·16”事故为例,完全是脱硫剂阀门未能及时关闭导致的。而当时,工作人员脱岗,管理人员失察,技术人员失踪,导致事态急剧恶化。

  早在该事故发生第二日,记者在事故现场调查时,一位第一时间参与了3号罐体救援的消防官兵就如此表示:事发第一时间,负责看守脱硫剂泵和抽油泵的中石油相关工作人员均处于脱岗状态。“不知道他们是在附近干活儿,还是做其他事情去了,总之,从第一声爆炸声响起,到大火熊熊燃起,再到四处找人关闭连接罐体与输油管道之间的阀门,光找人就费了很多工夫。”

  事实上,过去一年半来,中石油旗下企业发生的大型安全生产事故并不仅仅在大连。如2011年1月19日,中石油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二厂重油催化装置稳定单元发生了“闪爆”事故,导致1人死亡2人失踪。此前的2010年9月,抚顺石化石油三厂的芳烃车间也曾发生爆炸事故。

  “这些都属于低级错误,无论阀门未关闭,还是雷击或者设备泄漏,事先都有可预防的措施,显然,他们在库区安全措施准备方面,未能形成系统、有效和切合实际的预案。”中国石化齐鲁石化一位安全管理人士认为。

  安全何以失控:内部层级臃肿3123>>

  蒋洁敏却于日前做出反思:他在内部坦陈,从2010年以来,大连石化分公司诸多事故被爆出,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中石油是国内巨无霸级央企。在它的内部构架中,有8家专业公司、17家油气田企业、33家炼化企业、37家销售企业、12家天然气与管道储运企业、11家海外业务企业、7家工程技术服务企业、5家工程建设企业、5家装备制造企业、15家科研及事业单位和9家其他机构,共计159家成员企业。而围绕这些副业与三产公司,又能够延伸出更多的关联业务单位和业务外包单位。

  “内部关系过于复杂、管理层级相互交错、企业办社会职能突出、安全管理过于集权等问题,都是中石油在大连市事故频发的症结所在。”曾多次给中石油高级管理层上课的一位不愿具名的能源专家称。

  事实上,在原中石油总经理陈耕时代末期,中石油于2006年7月在南戴河召开高级别安全专题会议后,逐步形成了目前“类中央集权 ”的安全管理模式:中石油各下属单位的安全生产与员工绩效工资、管理层年终奖励等指标挂钩。而大多数企业的安全运营归口于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安全总监,各个层级的安全总监逐级负责。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安全总监总是第一个受处分的,而企业的一把手受连坐仅是工资处罚,没有与乌纱帽关联起来。

  “安全总监就是有10条腿,也跑不过来几十乃至上百家的二级下属企业。”该专家称,在中石油内部,从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层面看,内部构架非常清晰,但深入研究其二级单位,却不难发现,主业与副业、炼油与化工、上游与下游等环节之间,交叉非常严重。

  表现在管理模式上,中石油是一家等级森严、甚至不大可能发生越级汇报的央企,这亦导致,安全管理模式难以支撑实际业务上的交叉混合。

  据了解,中石油目前这一安全构架也与此前发生的开县井喷与吉林石化爆炸之后的安全整肃有关。尤其是吉林石化爆炸案发生后,陈耕在中石油内部就如何实现安全生产,进行了系统破题。一方面,他认为伴随化工项目开工加速,中石油进入事故高发期。另一方面,痛斥“事故难免论”,将安全和清洁列为中石油发展新目标。

  “应该说,这一安全管理模式是非常先进、科学的,但这一模式难以与中石油现实中内部庞杂、交错的业务单元进行匹配。”该能源专家称,表现在“7·16”事故上,就是鞭长莫及,难以实现有效管理。

  厦门大学能源专家林伯强亦指出,虽然中石油体系庞大,但大连一地事故频发,中石油还是要检讨整个管理体系和事故预防体系。

  本报记者从可靠渠道获知,国务院处罚64名责任人的决定下发后,蒋洁敏在11月25日召开的集团党组会议上,不仅进行反思,更提出放权问题。

  “蒋洁敏的意思是,安全生产完全施行属地化管理、集团总部的安全部门随时抽检、督察,一旦发现问题,要对隐患单位负责人一搂到底、严惩不贷。”知情人士称,新的安全生产管理谋略显示,中石油在快速解决内部层级过于庞杂的问题上,开始直接将安全责任与下属单位负责人捆绑。

  显然,新的放权政策实施后,不再是过去简单的安全总监(或主管安全的副总)逐级负责,而是任何一级安全总监,都可以因为安全问题,直接对下级公司的一把手(包括安全总监)施行监督权、管理权或者任免建议权。这也意味,陈耕时代末期的“中央集权”安全管理模式,暂时被搁置。

  事实上,蒋洁敏这一决定并不偶然。

  记者获知,自2011年9月1日起,中石油内部组织开展了为期50天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查出安全事故隐患2.55万项、各类问题4.44万个。截至目前,各类问题已整改完成近4万余个,正在整改的隐患仍多达 7000余个;并因安全违规行为给予行政处分37人,经济处罚52万多元。

  不难发现,业务链条长,风险点多的产业布局,或将因为蒋洁敏新的安全生产布局而得到有效破题。

  蒋洁敏软着陆:中石油新课题

  在中国石油大学中国能源战略研究中心主任王震看来,国务院本次对中石油大连事故的处罚可以看做是一种迂回战术。3<<123>>

  蒋洁敏却于日前做出反思:他在内部坦陈,从2010年以来,大连石化分公司诸多事故被爆出,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相比较马富才与陈耕的离职,前者以引咎辞职的方式,几乎独担了开县井喷的主要责任,后者虽然在吉林石化爆炸案1年之后才被免去职务,但履职仅仅691天。”现在看来,蒋洁敏却非常巧妙地躲过了因特大事故而可能辞职的风险。

  “中央和国务院国资委能够决定让蒋洁敏出任中石油集团公司董事长,就意味他在安全事故面前,已经成功实现软着陆,从单纯的企业管理者变身成为国有资产掌舵者乃至监管者,无疑,这也是中央对蒋洁敏过去5年来工作的充分肯定与认可。”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表示,蒋洁敏治下的中石油,与马富才、陈耕治下的中石油,其历史使命、政治任务、发展战略,多多少少都已经发生变化,这也是蒋洁敏何以在大连“7·16”事故之后,仍然能够顺利履任中石油集团公司董事长的理由。

  梳理历史不难发现,马富才与陈耕,前者将中石油演绎成为中国企业旗舰,创造的财富连续多年荣膺中国之最。后者则提出大开大合的国际战略,不仅仅在任内让中石油一跃超过丰田成为亚洲最赚钱企业,还于2005年成功收购哈萨克斯坦PK石油公司。这是当时中国企业历史上最大、也是最成功的一次海外收购案。

  但两人终因安全事故,结束了“执政期”。

  自2006年年底始,中石油进入蒋洁敏时代。在蒋的治下,中石油回归A股;突进中东、北非,推进四大油气战略通道建设均取得突破。

  “毫无疑问,面对日益突出的能源安全问题,蒋洁敏让中石油的使命感前所未有的得以凸显。”王震认为,“退居”董事长之后,蒋洁敏再次大刀阔斧改革安全管理机制,这显示,对于安全生产问题,他仍然高度重视。

  “事实上,无论马富才,还是陈耕,他们都不应该‘被离职’,即便民愤汹涌,石化行业本身就是危险行业,简单撤换一把手并不能解释实际问题,但让他们坐在火山口上,却对提振公司管理有益。”王震分析称,进入“十一五”,中国事实上已经进入了经济高速发展之后的转型期,石油需求量连年井喷,仅2011年,预计石油需求量4.83亿吨,比2010年增长6%。这意味,石化企业不能减缓休整,更不能不满足国民需求。

  而经济转型与增长的同时,也会伴有设备更新和行业升级,王震指出,上世纪80年代曾是发达国家石油企业事故高发期。这一时期仅海洋事故伤亡人数就上千人,其中仅1988年7月6日发生的英国北海阿尔法钻井平台连环大爆炸事故就有165人丧生。“现在看来,中国石化工业很难逾越这一阵痛期。”王震说。

  按照王震这一判断,进入事故高发期后,中石油的“属地化管理”新政,能否化解安全魔咒,仍待时间检验。

  记者观察

  安检体制之失

  剔除中国石油大学王震教授提出的“中国石化工业很可能已经进入事故高发期”这一论述,纵览中石油大连5起事故,仍可管窥石油安检体制之失。

  在中国能源网的韩晓平看来,今天的中石油,安全事故不断,是因为伴随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加速,主政者丢弃了很多优良传统,例如,“铁人精神”,“说实话干实事”的务实精神。在“7·16”事故发生时,岗位上面连工作人员都没有,作业结束了连阀门都没有人员去关闭。这与当年的“铁人精神”相差甚远。

  而中石油过去近乎半军事化的管理体制,伴随着人情化管理、市场化经济等改革进程,也已悄然无踪。

  必须承认,中国石化工业目前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遇到了各种不适应症。中石油正在努力“去社会化”,无数三产公司、副业公司围绕中石油各级母体形成了非常隐蔽、完整、庞大的产业链。

  此类公司大量承揽了中石油众包项目,尽管这符合国际化趋势,但从隶属管理看,它们并不能够完全接受中石油领导,亦不完全按照中石油安全生产流程出牌,如此合作,也为管理带来很大挑战。

  “7·16”事故中的上海祥诚公司、天津辉盛达公司两家公司是否是中石油旗下子孙公司的关联公司,无从得知,但显而易见,作为专业外包公司,前者并没有对生产现场实时监管,否则,即便中石油人员脱岗,外包公司现场派驻人员也不至于毫无洞察。

  有业内人士称,该事故暴露出多个问题,其中,事故单位对原油脱硫剂的安全可靠性没有进行科学论证,对原油脱硫剂的加入方法没有正规设计,没有对加注作业进行风险辨识,没有制定安全作业规程。显然,以上都不符合石油公司的安全要求规程。

  当然,安检环节失效、逐级安检制度虚设等问题,也赫然存在。

  本报记者 鞠金华对本文亦有贡献3<<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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