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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不支持创业板重组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06 06:44 来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自深交所在11月28日推出《关于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后,创业板公司就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昨天,深交所综合研究所所长助理蔡奕在公开场合表示,《关于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方案》已对外公布,公开征求意见结束后深交所将对《方案》进行进一步的修订并正式发布。他称,根据正式发布的《方案》,深交所将组织对《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章节进行修订,待《创业板上市规则》修订完成并公布后,新的创业板退市制度将正式实施。

  终止上市前设退市整理期

  王会芳还表示,《关于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将要终止上市的创业板股票新设了“退市整理期” 和“退市整理板”。

  王会芳指出,在深交所做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决定后以及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给予3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时间,同时设立“退市整理板”,将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股票集中到“退市整理板”进行交易,且维持10%的涨跌幅限制。行情上实行另板揭示,不再与其它创业板公司股票一同显示行情。

  创业板退市后移至代办股份转让系统

  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王会芳表示,为了使持有创业板退市公司股票的投资者有一个可以进行股票转让的渠道,创业板将采取与主板相同的做法,即创业板公司退市后,一律平移到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转让。

  王会芳指出,现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对创业板公司退市后的去向未做统一的安排,如果公司符合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条件的,可以自愿申请到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

  深交所不支持创业板重组

  王会芳同时表示,创业板公司一旦进入暂停上市状态,深交所不支持这类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并通过借壳的方式实现恢复上市,以避免“借壳炒作”的现象在创业板重现。

  王会芳指出,创业板公司在正常情况下是可以进行资产重组的,而且深交所非常鼓励创业板公司通过重大资产重组的方式进行同行业并购、上下游产业链的整合等,以提高创业板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创业板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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