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咎易辞职难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08 05:20 来源: 深圳商报任湖南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曾侃融,因在当地一起拆迁户自焚事件中未能提前采取措施避免事态扩大而被曝于今年9月份引咎辞职,近期陆续有网民指出其依然在以副主任身份出席会议、参加活动。对此,曾侃融表示,至今仍未辞职的原因是“还在走程序”。
这样的程序,我们走不起
傅万夫:说实话,说这位副主任的辞职还在走程序,也许并不意外。其实,从一开始,这位副主任的辞职就带着背黑锅的色彩,因为避免事态扩大,他辞职了。在目前的官场体系中,这种舍己为人的做法换来的将是巨大的政治财富。我甚至觉得,这种走程序也许只是“拖”字诀的另一种表达,跟问责后异地复出属于一脉相承,最终目的都是在做样子,用来平息公众的愤怒情绪而已。正所谓“牺牲你一个,幸福千万家嘛”。
辞职,在走程序中原地踏步,该官员依然以副主任的身份出席各种活动。这或许是官方最愿意看到的局面,事件有人承担责任了,稳定了公众的情绪,而承担责任的人也没有收到太大的惩罚。可是,官方是否有想过,这种走程序的代价与成本呢?当对官员的管理在这些“走程序”的忽悠中,逐渐地失去了权威性,受到质疑的何止这名官员,整个干部的管理体系的尊严与权威性,同样得遭遇信任危机。
岂能让“程序”沦为“护身符”
李红军:不错,我们党历来的方针就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于犯错误的人,只要不是触犯刑律,一般都会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但是,不把人“一棍子打死”并不等于放纵,并不等于轻描淡写。处理“问题官员”成了戏剧场上的“打龙袍”,手持手绢把官人“轻轻地打”,能起到教育挽救的目的吗?为何这几年一些地方恶性事件屡屡发生?究其根源,很大程度上讲,与这种毫无警戒作用的“走程序”有关。
我们常说,治乱需用重典。惩处某些失职渎职者不是目的,目的是防止和避免官员犯同样的错误。对“问题官员”不处理便罢,一旦处理就要让“问题官员”感到痛,只有这样,“问题官员”才会珍惜手中的权力,尽职尽责,从而不再拿着党和人民的事业当儿戏。“走程序”一旦沦为官场道具,对政府公信力会造成致命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