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室饮冰:民间借贷合法化面临的棘手问题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08 06:00 来源: 中国经济网
最高人民法院6日向各级人民法院发出《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对案件受理、借贷利息、司法措施等问题做出要求。(12月7日《中国证券报》)
前不久,央行为缓解国内中小企业的“资金荒”,曾高调认定民间借贷贷款利率不得超过国家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即为合法,算是拉开了民间借贷合法化的序幕,坊间对央行的这一做法表示肯定,就连最高法现在也建议有条件承认民间借贷的合法性,在笔者眼里,民间借贷的前景开始明朗起来了。
自打中小企业闹“资金荒”以来,企业主们就开始期待民间借贷能合法化。因为对于规模不大,抵押担保不足,资金链濒临断裂却又难以获得传统金融机构青睐的中小企业来说,借贷周期灵活的民间借贷是比较好的选择。最高法此次建议承认民间借贷合法化的举措,是正确疏导民间借贷的体现。但是我们还应看到,民间借贷合法化正面临着一系列的现实问题,合法化进程或许不能操之过急。
我们知道,现在还没有出台任何一部针对民间借贷的专门的法律法规,在缺乏法律监管的前提下,大量的非法资金便会披着合法化的外衣,继续从事黑庄洗钱等违法活动,进而搅乱正常的金融秩序。而且,大部分民间借贷不像传统金融机构那样集中,便于管理,而是具有分散化的特点,想要查处“合法化”民间借贷组织的违法活动,难度很大。
退一步说,就算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是否就能避免民间借贷对现有金融秩序造成伤害呢?根据民间借贷保护放贷人的“潜规则”,借贷双方会自觉对高利率进行保密。如今民间借贷合法化,这样的“潜规则”便有可能公开流行,各种猖獗的高利贷活动也有可能变得常态化。可以看出,民间借贷领域的“潜规则”是法律触及不到的灰色地带,这是又一个棘手的现实问题。
另外,民间借贷合法化还有可能对我国的宏观调控产生负面影响。宏观调控是国家综合运用财政手段、货币手段等对国民经济总量进行的调节与控制,常依赖于传统金融中介来实施调控,比如运用价格、税收、信贷、汇率等经济手段。民间借贷合法化之前,国家的宏观调控对象主要是传统金融机构。现在民间借贷脱离了地下身份,开始接受国家的监管。但是合法化是有成本的,如果民间借贷不想接受监管,或是不想辅助中央实施调控政策,就会再次沉入地下做回“影子银行”,逃避到监管部门触及不到的地带,给宏观调控带来负面影响。
事实上,民间借贷合法化是一把双刃剑,虽然能促进我国多层次金融市场的发展,缓解中小企业的“资金荒”,但同时面临着许多的棘手问题,带来了很多的消极后果。我们在推进民间借贷合法化进程的同时,还要想办法规避可能出现的问题,不能任其发展,否则很有可能对我国的金融、经济、社会稳定产生威胁。
民间借贷已经开始逐渐合法化,为了最大程度地趋其利而避其害,我们要进一步加强民间借贷的法制建设,例如针对民间借贷的自身特点,制定出一套专门的法律法规,比如民间借贷的利率、放贷人的门槛准入标准、中小企业贷款额度等方面都是需要区别对待的,不能和传统的金融机构混为一谈。除此以外,我们还应该加强对民间借贷活动的日常监管,最终引导民间借贷完全走上正轨。(南室饮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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