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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所单边市停板制度由“静”转“动”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08 08:15 来源: 中国经济网

  

  本报北京12月7日讯记者刘溟报道:上海期货交易所今日公布修订后的《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涉及单边市下涨跌停板及保证金比例的条款进行了调整。

  修订后的《办法》规定,当市场出现价格同方向单边市时,第二个涨跌停板比例在第一个涨跌停板(日常涨跌停板)基础上增加3个百分点,第三个涨跌停板比例在第一个涨跌停板基础上增加5个百分点。

  对于保证金收取标准,修订后的《办法》规定,当市场出现价格同方向单边市时,各品种当日收盘结算时保证金比例为在下一交易日涨跌停板基础上增加2个百分点,如果调整后的保证金比例低于原保证金比例(日常保证金比例),则按原保证金比例收取。如果连续3天出现价格同方向单边市,第三天收盘结算时的保证金比例仍按照第二天结算时的保证金比例收取。

  据介绍,当前由于欧债危机蔓延和全球经济不景气等原因,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加大、风险集聚。为此,上期所及时启动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不断深化对市场风险的认识,在广泛征求会员公司及市场投资者意见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市场承受能力,对单边市下涨跌停板及保证金比例进行适度调整。

  上期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是在坚持守住不发生行业性风险和系统性风险底线的监管思想指导下,将3个停板制度从静态化向动态化转变,从而在制度上减少行业性风险和系统性风险发生的频率,是在规则制度上作出的一次探索与尝试。调整方案在充分考虑日间波动及流动性的基础上,最大程度地发挥第二停板和第三停板对风险的释放作用,有效发挥交易所、会员公司两级风险防范体系的优势,确保期货市场风险管理和价格发现功能的有效发挥。此举对维护市场秩序、化解市场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有着积极的意义。

  此次修订后的《办法》,已经由上期所理事会通过。

   记者评析

  

  “以动制动”守住风险底线

  

  期货市场必须不断完善功能,从而更好地服务服从于国民经济的发展。同时,在发挥功能的过程中也必须强化风险管理,守住风险底线,两者不可偏废。

  近期,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和金融市场不确定性因素增多的影响,期货价格呈现出波动增大的特征,铜、锌、天然橡胶等活跃品种的波动率上升明显。同时,市场也出现了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少有的期货品种大面积停板现象。

  《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中原先有关单边市下涨跌停板和保证金比例的规定,是按照过去商品价格区间、市场规模和风险水平进行测试,以静态的方式予以设定的。从近期的市场运行情况看,这些规定难以匹配当前市场的风险水平,不利于市场风险的迅速释放及期货市场风险管理和价格发现功能的有效发挥。

  在日常交易中,期货合约出现同方向连续3个停板是判别期货市场风险程度的一项基础性价格指标,对于揭示金融市场出现系统性风险也有重要的参照作用。上期所此次引入动态化管理手段,可以最大程度地发挥3个停板的组合作用,对风险的释放既做到及时有效又能提早在前端完成。

  与原来单边市下涨跌停板和保证金比例的规定相比,此次修订能够有效避免出现连续同方向单边市特别是连续3天达到涨跌停板的情形。当市场出现极端行情时,通过扩大后续涨跌停板幅度和相应提高保证金比例的手段,可以防范或减少出现类似2008年的系统性风险的情况。2008年伦敦3月铜合约在国庆期间加上上期所开盘后3天的累计跌幅为24.4%。此次调整后,因国庆假期而出现连续同方向单边市时,涨跌停板幅度依次为8%、11%、13%,累计达到28.8%,完全可以覆盖这个跌幅。

  同时,尽管停板幅度采用动态化方式调整,但交易保证金的调整幅度相对较小,在市场资金承受能力范围之内,因此在实施过程中对市场的影响相对有限。

  目前国内期货市场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交易规则和监管体制,继续及时有效地查处过度投机和各种违规行为,坚决维护良好的交易秩序,将进一步促进整个市场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升不断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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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华青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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