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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保荐材料现“乌龙”离任董事长半年后再签字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12 01:15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匡志勇

  保荐机构再现“乌龙事件”。宜通世纪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保荐机构广发证券的法定代表人签名栏赫然出现了前任董事长王志伟的签名,而他早在今年4月下旬就从广发证券离职。

  日前披露的宜通世纪招股书第424页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本公司已经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下分别是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和法定代表人签名栏,签名日期为2011年12月7日。在法定代表人签名一栏,出现的签名是“王志伟”。而事实上,王志伟早在今年4月27日广发证券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中不再出任董事,也不再出任广发证券董事长职务。今年7月19日,广发证券法定代表人正式变更为总经理林治海。

  “乌龙事件”之后,宜通世纪在预披露材料中附上了“更正公告”。公告称:在宜通世纪发行审核过程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法定代表人发生了变更,由王志伟变更为林治海。由于保荐机构项目人员的疏忽,预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中保荐机构声明的签字盖章页误用了初次申报时的签字盖章页。

  今年11月29日,中国证监会高调宣布了对四名保荐代表人进行重罚,撤销平安证券胜景山河项目两名签字保荐的保荐代表人资格,对科冕木业保荐机构民生证券保荐代表人采取3个月内不受理其出具的文件的监管措施。前不久海通证券推荐道明光学的上市保荐书,竟然荒唐地成为“姚记扑克上市保荐书”。在海通证券乌龙事件后,深交所还专门给各保荐机构下文,文件名为“关于切实履行保荐职责提高发行上市工作质量的提示”。如今广发证券再次闹出乌龙事件,竟然在法定代表人一栏出现错误签名。

  有评论认为,“乌龙事件”背后透视出的不仅仅是工作失误,而是彻彻底底的失责。许多学者和市场人士建议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大惩罚力度,严惩失责犯错的保荐机构、保荐人,真正规范保荐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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