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丰县校车事故司机负全责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14 01:33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邵芳卿
13日,丰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刘志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目前首羡镇重大校车事故8名伤者中1人仍在重症病房观察,其余已可进食早餐。因当事车辆此前曾因未备案被要求停运,且司机准驾车型不符,丰县警方初步认定司机负全责。
至13日,事故死亡人数已达15名。
江苏省丰县人民政府13日下午召开第二场新闻发布会,通报该县校车侧翻事故处置情况。丰县副县长张斌表示,当地政府正抓紧研究对死者家属的赔偿及救助方案,全县接送学生车辆全部停运整顿。
丰县公安局副局长陈立坤对媒体表示,洪旭是车主,事故车辆登记用途为小学生校车,但当事车辆因“未备案”曾被停运,未按照规定办理专用手续。
目前,当事司机已被当地警方拘留。
该车上报给公安部门审批的是A1驾驶证,可以驾驶校车,原本由洪旭的驾驶员驾驶,但因驾驶员家里有事,事发当天由洪旭临时驾驶该车,而洪旭持有的是B2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
当事车辆被停运的原因另有说法——13日,丰县教育局安保股股长董丰对本报记者称,事故校车购置时间为2010年,事故前几日曾因超员被丰县某交警中队扣押而停运,处理后刚恢复运营。
目前8名伤者已脱离生命危险,其中1人仍在重症病房观察,7人已可进食早餐。
谈及首羡镇中心小学为何没有自购校车,董丰无奈地表示资金不够。
13日上午,丰县安监局办公室人员称,安监局仅是协调部门,主要监管部门是教育局、公安局和交通局,且教育局与学校、学校与家长均签订了有关校车接送协议。
此前12日晚,该局办公室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负责人均声称不知发生事故,正加班搞年度考核。
丰县宣传部发给本报记者的通报显示,事故车辆苏CR1836为少林牌SLG6型客车,登记时间为2011年2月,车主洪旭家住丰县首羡镇首羡庄53号,车辆登记用途为小学生校车。
目前,全县接送学生车辆已经全部停运。
刘志对本报记者表示,目前已对遇难者家属展开心理治疗,干部正做遇难者家属、亲属的善后安抚工作,县委、县政府正抓紧研究对死者家属的赔偿及救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