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企业感恩才有员工忠诚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15 04:20 来源: 深圳商报□ 叶祝颐
全球最大的人力资源管理咨询公司美世日前发布了最新的全球雇员调查报告。根据美世2011年针对全球17个市场超过3万名员工的调查(其中包括中国内地的2000名员工),中国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相较5年前调查时大幅减弱,离职率翻倍增长。不少员工对工作充满了抱怨和不满情绪。“职业忠诚感减弱、人际关系淡漠、代际冲突明显”成为当下企业管理者在人力资源管理上普遍遇到的难题。
从某种意义上说,现代企业的竞争,就是人才的竞争。员工职业忠诚感减弱、企业辛辛苦苦培养的人才频频离职跳槽,无疑会给企业发展带来压力与挑战。不独全球最大的人力资源公司美世注意到了这个问题。为了防止员工离职跳槽,有的企业在节假日跳槽高峰时强制员工加班。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公司董事长刘庆峰曾在“两会”上建议,国家应立法限制企业员工随意跳槽,以使企业培养新员工所花的时间、代价方面得到更好的法律保护。
虽说企业直呼“黄金周成了跳槽周”,为员工跳槽伤透脑筋,绞尽脑汁防止员工跳槽,但是员工离职跳槽、另攀高枝已成为家常便饭。从法律的角度讲,员工跳槽是他们的权利,企业限制员工合法跳槽是一种侵权、违法行为。即便限制企业员工跳槽写入了法律,也不过是推迟了员工跳槽的时间而已。企业拿什么保证员工为企业忠心服务、不跳槽呢?
俗话说,留人要留心。企业要真正能留住员工。就要拿出自己的诚意,营造员工不跳槽的理由,要做到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如果企业不能给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与上升空间,员工的工作绩效与薪资待遇不对等,个人发展与企业理念发生冲突,用立法限制、强制加班这些硬性手段防止员工跳槽,不仅于事无补,还会激起员工的逆反心理,让员工感觉自己受到了不公正待遇,等跳槽时限一过,立马辞职走人,或者他们放弃部分权利也会坚决跳槽。
除了善待员工以外,企业要避免因为员工频繁跳槽,影响企业管理与发展的尴尬。还可以通过劳动合同来规范员工的违约行为。如果劳动合同把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写得明明白白,员工即使想跳槽,还要掂量一下自己的违约责任与跳槽值不值的问题。再说,“人往高处走”是人性使然,人才合理流动也是现代人才竞争机制作用下的必然结果,企业又何必推崇“不离不弃”式的职业忠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