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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桧不跪了,我们还在跪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17 10:08 来源: 中国经营报

  羽戈

  盛极一时的为历史人物翻案,像一场暴烈的飓风,从文本卷向了行动。去年曾有人撰文为秦桧鸣冤,号称“中国历史第一冤”,可惜内容不大可观,多为拾前人的牙慧,我只记得这个无比哗众取宠的标题。今年,翻案者更进一步,在秦桧的故乡江宁,占地面积达17.8亩的江宁博物馆开馆,推出了一尊正襟危坐的秦桧像。据称,此前中国的秦桧像,知名者有七尊,如在杭州西湖岳王庙前、河南汤阴岳飞庙施全祠前等,都是跪姿,而今,跪了近500年的秦桧,终于在家乡父老面前挺身而起。

  秦桧不跪了,当然他并未完全站起来,而是采用了坐姿。这也许是雕塑家的委曲求全,也许别有寓意。然而,只要秦桧像的膝盖与头颅的历史向度发生了转型,必将激起世道人心的恐慌,迎来山呼海啸一般的异议与骂声。从翻案的杀伤力上讲,塑像的改革,更为直观而尖锐,远胜百篇辩诬的论文。

  与秦桧相关的这一段宋史,一直疑云密布,疑窦丛生,争议千年而不休不止。批判秦桧乃是主流,为秦桧辩护,虽历代不乏其人,却始终处于弱势,且免不了遭遇时代的白眼与报复。最著名的案例当属吕思勉先生,他的《白话本国史》1923年初版曾有一章论南宋与金朝的和战,认为迫于当时的情势,依岳飞、韩世忠等人所组成的南宋军力,根本无法与金朝抗衡,故秦桧主持和议,必不可免,他由此背负千载骂名,实在有些冤枉。但在1935年内忧外患的中国,《白话本国史》却因此论被当局禁止销售,此后赵超构发表《从秦桧说起》一文为吕思勉声辩,则被龚德柏起诉,将商务印书馆、吕思勉、赵超构等,以外患罪并违反出版法之名,一并告上法庭。法院两次审判,均判吕思勉一方胜诉,对他们“不予处分”;然而其判决书指出,吕思勉“褒秦桧而贬岳飞等”,“其持论固属不当,无怪人多指摘……”——连司法者都作如是观,可见为秦桧翻案之难。

  秦桧的罪名主要有二,一是主持和议,二是杀害岳飞。至于后者,将罪孽全盘扣在秦桧头上,正契合千古流传的“只反贪官,不反皇帝”的中国特色的道理。事实上,杀害岳飞的元凶乃是宋高宗赵构,秦桧充其量只是帮凶。而且赵构要杀岳飞,并非因为岳飞号称要收复失地,还我河山,迎回被北国掳去的徽钦二帝——依岳飞的兵力,他的理想只能流于空谈;而是因为岳飞妄议国本,就立太子这一问题,明确反对赵构;此外,宋朝执政者鉴于唐朝之亡,对手握兵权而夸功自大的将领十分警惕,一有剪除之机,绝不手软。所以岳飞自有取死之道,与秦桧的关系,实在不大。

  至于议和之罪,更是众说纷纭。吕思勉等人的意见是,不能战,便和;另有一种意见则认为,不能战,也要战,因为这事关人格和国格。其实这两种意见并无对错与高下之分,需要根据具体的历史情势而予以权衡。依我的拙见,战和大计,相辅相成,不战,便难和;而和的意图,则是为宋朝的中兴创造和平的语境,为未来的复仇之战而忍辱负重。对此,有汉奸之名的陈公博有一论:“……国家到了危亡关头,终要找出一个讲和的牺牲者。……我想秦桧当时何尝不想自己暂时牺牲,受人唾骂,等南宋设法中兴,然而秦桧是牺牲了,终于无补于南宋之亡。”秦桧的悲剧与南宋的悲剧,互相成全。反过来讲,假如南宋就此中兴,那么秦桧的历史面目,必将改写。

  重审这一段扑朔迷离的历史,并非要为秦桧申辩什么。史料与真相摆在那里,只要你敢于正视,便能看穿历史的烟云。我们读史的功用,不仅在于探寻历史是什么,更在于确定自己是什么。关于秦桧这两点罪名的争议,正对应我们的两点偏见。第一是真相与演义之争。宋朝以后的小说演义对岳飞的美化与对秦桧的丑化,使我们逐渐远离了真相,等到某一天真相曝光在我们眼前,却不愿、不敢去信,这就到了考验我们的智慧与勇气的时刻。第二是忠臣与奸臣之争。“只反贪官,不反皇帝”的背后,正是忠奸的二元论,依此,凡有国难,都要归罪于奸臣误国,以为杀一二奸臣,令忠臣上位,便可救国。忠奸之辨,误人多矣,假如不能打破这种谬误的桎梏,也许我们的眼睛,永远被一叶障目,而无法认清历史的真相。

  没有真相就没有正义。激情的口水,落在一个虚幻的秦桧身上,未必就是正义的表达。若连这一点都不明白,不管秦桧跪不跪,我们还要跪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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