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奇璋:政府采购监管方式的创新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19 21:43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报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一处 王奇璋
从明年开始,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将正式开始,此次试点财政部选择了中央本级和八个省、市、自治区开展试点工作。借此机会,我向大家汇报三点内容。
一是引入信用担保制度的作用和意义。从财政监管的角度看,信用担保制度中引入担保机构以后,实现了政府采购监督关口的前移,延伸了行政监管的手段,实现了监管链条的延伸,变行政监管为市场监管,使政府不至于陷入具体的违规的经济活动,实现了政府采购监管方式的创新。从供应商的角度看,这项制度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力措施,可以有效解决中小企业在参与政府采购过程中占压资金的难题,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门槛,解决中小企业贷款融资难的问题。从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角度看,这项制度可以简化工作程序,防范合同风险,是构建政府采购诚信体系的有力抓手。
二是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制度的重要原则。目前,我们的制度设计是自愿选择,这包含两个概念:一是试点部门可以自愿选择担保形式,二是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这么安排是考虑到一项制度的推进程度应该和大家对制度的理解程度和可操作程度结合起来。
三是相关配套政策及下一步考虑。①要在采购文件中列示担保试点品种的相关内容,如可以以保函的形式缴纳投保和履约保证金。②在试点的基础上,及时总结、评估,争取尽早研究相关管理办法,或考虑实行部分强制。③研究完善配套政策,如关于政府采购领域信用担保机构准入认定条件等。④和财政部相关司局一起研究对金融机构的专项资金扶持和倾斜政策。⑤考虑在下一步的制度法律修订过程中,针对信用担保制度预留一些可行的操作条件,如投标时出具保函以后,是不是就可以不交《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一些文件了。(周黎洁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