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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为乔布斯模式辩护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21 00:59 来源: 经济参考报

  

  苹果与G oogle之争,本质上是两种商业模式的竞争。前者封闭设计、封闭系统、拒绝其他制式标准,以封闭获取技术和产品的最大化利润,主要依赖天才型工艺美学设计师和人体工程学工程师的聪明才智,致力于向消费者提供最佳体验;后者则走的是一条开放式创新的道路,认为技术创新、制式标准、社会形态都应开放,甚至提出旧式专利保护体系已经过时,充分依靠“群体的智慧”推动创新。

  美国知名科学与技术领袖、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教授吴修铭在《总开关:信息帝国的兴衰变迁》中指出,贝尔实验室创立以来,整个信息产业就在开放和封闭之间来回摆动;苹果与昔日美国的电信产业霸主A T & T高度相似,先是开放模式的参与者和受益者,然后走向封闭式生意。同样,A T & T和苹果的案例证明,封闭体系在一定时间甚至是相当长的时间里,可以带给用户更妥帖更稳定安全更有创意的服务,直到新的革命性产品(服务)出现并磨炼成熟。

  开放模式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开放的理想社会形态,由此也获得了更多技术精英的拥护。我们经常读到的互联网题材图书,大多都在褒扬开放模式,以及这个时代里开放模式的代言人G oogle,很少有人为封闭体系辩护———人们将史蒂夫·乔布斯看成不可复制的技术、消费心理学、人体工程学天才,不因他这个个例而对封闭体系持赞成意见。

  德国有名的苹果分析师和评论师迪尔克·拜克曼显然是个“异类”,他不仅推崇史蒂夫·乔布斯、苹果公司已有的商业成功,而且坚持封闭体系比开放模式具有竞争优势,认为失去史蒂夫·乔布斯的苹果公司,以及坚守封闭体系的其他类苹果公司的企业,仍将继续获得成功。

  迪尔克·拜克曼所著的《失去乔布斯,苹果会怎么做?》一书,首先否认了开放作为商业模式的可行性。他举出流行音乐产业和出版业的例子称,开放性仅仅是项不错的道德原则,如果用于商业,必然惯坏消费者,让产品和创意均无人买单。迪尔克·拜克曼同样不认同“众包”概念,认为“让你们的顾客参与创造、书写、思考和帮助”这样的主张看上去美妙,却忽视了技术的复杂性,更会带来无法盈利的巨大障碍。作为对照,苹果依赖的是工程师、设计师、经营决策者组成的专业团队,从不把产品研发的主权拱手让人,只为付费客户生产产品。

  苹果公司的创新研发理念和史蒂夫·乔布斯永远以创新为导向的信念高度一致,均是近乎残酷而极端的,迪尔克·拜克曼认为如此之多的艰难历程才让最合适的方案最终得出,理应得到回报,“对于好的产品来说,靠一条廉价的捷径来实 现 它 应 用 的 可 能 性 是 不 存 在的”。他对苹果产品平台(包含硬件、软件和各种备用设备的整套系统,均标价出售)大加赞赏,认为通 过 将 待 售 产 品 与 相 应 软 件 相 结合,锻造了艺术品的纽带,也可称为实用的销售市场。

  迪尔克·拜克曼承认史蒂夫·乔布斯之于苹果公司乃至整个时代的独特意义,但认为乔布斯的技术理念和商业模式并非不可复制,他引用乔布斯的原话,尝试将上述理念和模式移植到汽车、厨房、电视和电子学习平台,认为仍将获得类似于苹果公司的巨大成功。

  迪尔克·拜克曼认为,失去乔布斯,对苹果公司是个巨大损失,然而,由于乔布斯生前已经为苹果公司确立了正确的发展路线,因而他看好苹果的前景,“苹果拥有最具优势的前提条件,能够成为未来最具吸引力的具有生活品位的品牌”,“未来,不管在哪里使用数字设备,苹果现在就已经做好了基础设施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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