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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文化产业有望成“当家花旦”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23 20:11 来源: 中国联合商报

  ■CUBN记者 毕淑娟 北京报道

  “十二五”期间,文化产业的重要性被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十七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到2016年文化产业的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从而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这也意味着文化产业将迎来黄金发展期。

  2011年迎来重大机遇

  2011年末,整个产业可谓迎来重磅利好消息。《决定》再次明确,将“推动一般时政类报刊社、公益性出版社、代表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文艺院团等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增强面向市场、面向群众提供服务能力”。下一步,不仅要壮大出版发行、影视制作、印刷、广告、演艺、娱乐、会展等传统文化产业,同时将加快发展文化创意、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动漫游戏等新兴文化产业。

  值得注意的是,《决定》明确政府将保障公民“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进行公共文化鉴赏、参与公共文化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并首次提出了扩大文化消费的概念。明确要“拓展大众文化消费市场”,包括引导文化企业投资兴建更多适合群众需求的文化消费场所,鼓励出版适应群众购买能力的图书报刊,鼓励在商业演出和电影放映中安排一定数量的低价场次或门票,鼓励网络文化运营商开发更多低收费业务,同时有条件的地方要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文化消费提供适当补贴。

  陆续出台扶持政策

  文化产业战略目标的制定,意味着政府新一轮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政策的开始。《决定》公布不久,财政部,文化部,国家工商总局、税务总局等部委纷纷表态将陆续出台系列政策予以支持。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十二五”时期要加大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对文化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确保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同时,对转企改制国有文化单位扶持政策延长5年。

  文化部提出加强规划指导,将发布实施《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和《国家动漫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同时,充分发挥文化部与科技部部际会商机制的作用,将制定发布《文化部文化科技“十二五”发展规划》。

  国家工商总局出台《关于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工商部门通过支持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等,支持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新的支柱产业;支持和鼓励文化创意、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动漫游戏等新兴文化产业发展;支持外商投资文化领域鼓励类项目等。

  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人近日表示,税务部门将积极运用税收政策支持文化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非营利性文化组织的税收政策,减轻其税收负担,促进公益性文化组织的蓬勃发展。

  金融方面的相关支持政策也将陆续出台,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强调,要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对文化发展繁荣的支持服务功能,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发行上市,鼓励文化类上市公司进行并购重组;而银监会相关负责人则表示,银监会系统将不断加强和改进对文化产业的金融服务,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推进适应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的信贷管理制度创新,为文化产业做强做大作出应有贡献。

  破解发展瓶颈

  机遇必然伴随着挑战,中国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道路不会一帆风顺。在产业发展和引导过程中,仍然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2012年能否成功破题还有待验证。

  首先是融资难问题,文化产业属于高风险行业,之所以称之为高风险主要是因为其不确定性。因此,不论银行还是风投对正在发展初期的文化企业一直持有谨慎态度。此外,制约文化企业在银行获得贷款的另一原因在于文化产业透明度不够。

  文化产业特有的体制属性也进一步放大了文化企业的融资风险。我国文化产业链前端的内容原创环节是分散化的中小企业和个人工作室,而产业链后端的制作和传播环节则由大型国有传媒机构垄断,市场开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强。

  其次是政策“有限度开放”。我国文化领域有两个特点,一个是内外有别,一个是有限度开放。文化领域和其他领域不同,到目前为止,投资准入是内外有别,对内资有一些优惠政策,对外资有严格的界定。另一方面,政府的监管水平还有一个逐步适应的过程,有限度开放有它的合理性。总体来看,文化市场对内对外开放趋势不变,会逐步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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