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鼠现形记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24 04:48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杨颖桦
本报记者 杨颖桦 北京报道
2011年5月底,浙江局取得重要突破之后,“景谷林业”的异常交易已经初步明朗,然而,这仅仅是这个资本市场“硕鼠”的冰山一角。
事实上,证监会稽查局,一直在与浙江局调查组随时联系着,在五月底浙江局取得重要突破之后,稽查局决定先收一收网。
“我听到上述情况后,十分兴奋,觉得可以收网了,这是一条大鱼。”上述负责此次调查的稽查局人士指出。
此时,稽查局的调查人员敏感的意识到是缓一缓的时候了,调查组从主动进攻改为低调行事。
“我们当时立刻与浙江局调查组总协调人商量 ,决定先缓一缓。”上述人士回忆指出,“深入分析,及时立案”。
至此,这场捕鼠计的核心地点从北京出发,来到杭州,分散到沪、渝浙三地,经历10天后,又从杭州回到了北京。
6月9日,浙江局出具报告,并将相关证据一并上报稽查局。稽查局这时开始了分析材料并进行了讨论。事实上,针对季敏波在4月12日的瞬间利润输送行为,不足以往司法机关移送。
“经过多方论证,无论是从侵占上市公司权益方面,还是其他方面,都达不到刑事立案追诉标准,无法对季敏波的这种恶劣行径实施刑事追责。不得不说,这是十分遗憾的。”上述人士指出。
而这时,稽查局想到了一个可能性:4月12日的操作,可能并不是季敏波的一次性行为。
于是,新的方案被明确下来了:稽查局请交易所从季敏波任职开始到调查日,将机构所买卖的股票与其控制账户所买卖的股票进行趋同性分析。
6月11日,稽查局将相关情况送交交易所做趋同性分析。
“关于“景谷林业”本身的交易,单一只达不到刑事追诉标准,没有抓手。所以我们必须找到抓手和突破口。把核心目标账户锁定,受益人是季,那么顺着季这个利益共同体我们就可以走下一步。”上述稽查局人士事后分析指出,“景谷林业只是一个抓手,进行下一步趋同性分析,这才是更为重要的突破点。景谷林业只是个药引子,只是冰山一角。”
由6月底返回的交易所趋同性分析,证明了这个方案的行之有效:统计结果显示,2009年2月28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间,季敏波利用因职务便利掌握的公司自营信息,通过其亲友控制的多个个人证券账户同期与西南证券自营账户买卖相同股票40余只,初步统计,单向成交金额约5000万元,获利约2000万元。
“这是一条很贪婪的鱼。”上述稽查局人士指出。
潜行狙击之后便是雷厉风行,7月26日,证监会对季敏波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行为立案调查,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嫌疑犯罪案件的规定》及有关规定,于2011年10月12日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