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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任何人无权剥夺农民合法财产权利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28 00:54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温家宝出席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时强调:任何人无权剥夺农民合法财产权利

  郭晋晖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昨天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表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是法律赋予农民的合法财产权利,任何人都无权剥夺。他还表示,中国有必要有条件大幅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下一步要精心设计征地制度改革方案,明年一定要出台相应法规。

  有关专家对《第一财经日报(微博)》记者表示,这是中央高层首次就地方盛行的“土地换社保”、“宅地基换房”等做法做出明确的表态。

  坚决保护土地使用权

  温家宝说,要使进城农民工真正成为城镇居民,绝不是改变一下户籍那么简单。我国人口规模巨大,只靠几个城市圈和少数经济发达地区不可能完成人口的城镇化。要让具备条件的农民工在就业所在地逐步安家落户,让更多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温家宝指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是法律赋予农民的合法财产权利,无论他们是否还需要以此来作基本保障,也无论他们是留在农村还是进入城镇,任何人都无权剥夺。

  今年有些地方启动的户籍改革中备受争议的一条就是“农民用土地换户籍”,虽然该地高层多次表示不存在“土地换社保”一说,并强调保证土地的所有权和用途不变,但这一举动仍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质疑。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风田(微博)表示,温总理的讲话向地方释放了中央不赞成“土地换社保”的信号,但这一政策要落实下去必须尽快出台新的《土地管理法》,加大地方政府的征地难度,让农民在和地方政府博弈时有法可依。

  郑风田表示,现在土地管理法修订的阻力来自基层政府,一旦新土地管理法出台,基层政府卖地的财路将大受限制,因此该法律出台面临很大困难。

  土地增值,农民分享

  温家宝表示,推进集体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关键在于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分配好土地非农化和城镇化产生的增值收益。应该看到,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不能再靠牺牲农民土地财产权利降低工业化城镇化成本,有必要、也有条件大幅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院长李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中国群体事件频发的根源在于社会财富配置上的不公正和不合理现象,在处理土地、矿产资源、国有资产的时候出现了很多漏洞,一部分人钻了空子,造成了民众的不满。

  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可以看做是中央调整社会财富分配所能够采取的措施之一,通过“增量调节”来缓解土地资源分配不公的窘境。

  补偿标准过低是农村群体事件矛盾的主要原因。由于国家垄断建设用地一级市场,同时对土地用途实行管制,因此土地升值的巨额利益被政府拿走,农民却没能分享这个成果。

  郑风田表示,现在农民对于土地的增值收益只能获取10%左右,其他的90%被上一级政府层层截留。他认为,土地是农民安身立命的唯一财产,农民应该拿到增值收益的绝大部分才合理。

  补偿标准也成为《土地管理法》修订遇到的挑战之一。北大法学院副院长王锡锌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曾表示,征收补偿方面是否充分考虑了各方的利益诉求,发展的成果是否得到公平分配,将影响该法修订后所能起到的实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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