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深圳严打恶意欠薪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29 00:30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 ■本报记者胡嘉莉

  年关将至,为防止恶意欠薪老板“跑路”,深圳市警方经侦部门联合劳动部门日前展开了一场打击恶意欠薪犯罪的行动。

  23岁包工头携带19.8万元工程款潜逃,并挥霍一空。日前,深圳光明警方将嫌犯抓获,案件已正式移送起诉。据悉,这是深圳市破获的首宗恶意欠薪案。

  而另一起恶意欠薪110万元,涉及员工132人。据了解,这是截至目前深圳市恶意欠薪案涉案金额最高、涉及人员最广的一宗案件。目前,嫌犯在福建被抓获。

  据介绍,11月8日,龙岗经侦大队接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移交案件称,龙岗区爱联嶂背工业区的深圳奥某曼家具有限公司涉嫌拖欠员工工资约110万元人民币,9月15日后该公司法人代表陈某及公司主要负责人去向不明,联系不上。区人力资源局垫付该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合计841535元人民币。接报后,警方立即组成专案组开展调查工作。经查,陈某先后拖欠132名员工工资共近140万元。区人力资源局于9月19日介入处理后,陈某仍未露面。12月15日,在福建警方的大力协助下,犯罪嫌疑人陈某在石狮市被抓获。

  据了解,今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施行,首次将恶意欠薪行为入罪,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按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自5月1日以来,深圳市警方经侦部门联合劳动部门打击恶意欠薪,共破案9宗,9名“跑路”老板落网,涉案金额近800万元,涉及务工人员780余名。

  深圳有关人士称,由于相关法律刚出台尚无司法解释,深圳在全国率先“摸着石头过河”。涉嫌恶意欠薪的,最高可获刑7年。深圳市公安局经侦局负责人表示,警方与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研究协商,暂定了一些细则,如“数额较大”暂定为10万元,也就是说,劳动部门目前移交给警方的恶意欠薪案件数额都在10万元以上。

  为确保打击恶意欠薪统一行动取得良好效果,警方采取了多项举措,并多次走访检察院、法院,确保恶意欠薪案件快立、快诉、快判。经侦部门组织各辖区社区民警,对辖区可能出现欠薪的重点企业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宣传相关法律责任,部分欠薪企业负责人已逐步补发了务工人员欠薪。

  劳动部门负责人表示,目前,深圳部分老板恶意欠薪较多。以龙岗区为例,今年有100个企业的老板逃匿,疑似恶意欠薪,涉及员工6884人,涉及欠薪金额2000余万元。这些数字,均比去年多。

  深圳市劳动部门针对企业破产或老板逃匿恶意欠薪等情况,于1996年建立“欠薪垫付基金”。该基金由每个企业每年交400元。今年以来,全市由该基金垫付的工资已接近3000万元,其中,仅龙岗区就垫付了1000余万元。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