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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起各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将每月发生的应交换信息,在当月终了15日内完成交换,实现股权转让信息共享。-国家税务总局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30 10:13 来源: 新华08网

  

  2012年起各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将每月发生的应交换信息,在当月终了15日内完成交换,实现股权转让信息共享。-国家税务总局

  【责任编辑: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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