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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公鸡”分红:招股书上请详写“拔毛”规则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31 20:27 来源: 21世纪网

  21世纪网 11月8日,郭树清履新10天后,中国证监会召开媒体通气会,就当前股市四大热点问题予以解答。其中由此开始“分红政策”变革,被市场视为郭树清走马上任后的“第一把火”。

  第一把火如何点燃?

  11月8日证监会透露,将通过四项举措提升上市公司对股东的回报,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完善分红政策及其决策机制;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开始,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细化回报规则、分红政策和分红计划,并作为重大事项加以提示。

  当时有市场人士认为,由于缺少对上市公司分红要求的书面制度性文件,没有形成监管法规,缺少了明确的惩罚性措施,空口白话,很难监管与执行。

  事出有因,分红的口号不是没喊过。2008年股市低迷,证监会曾对上市公司分红提出过明确要求,对少分红甚至不分的上市公司取消其再融资资格。但是后期股市的回暖,这项强制分红的限制性条件几乎再无人提及。

  不过此次证监会在通气会两周以后就下发了“创业板分红新规”,直接要求创业板公司将分红承诺写入公司章程,并在招股说明书中做重大事项提示。

  证监会要求发行人应当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包括利润分配的形式,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金额或比例、发放股票红利的具体条件、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利润分配应履行的审议程序等。

  值得注意的是,证监会要求发行人在招股书的首页对分红政策等情况进行“重大事项提示”,对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所作出的具体回报规划、分红政策和分红计划予以说明。

  与此相对应,保荐机构、律师和申报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也多了项职责,要对发行人的相关分红政策披露进行核查并说明核查意见。证监会特别要求,中介机构的核查应说明发行人的利润分配政策是否注重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是否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章程及招股书对利润分配事项的披露是否有有关规定等。

  从表面上看,证监会的新规主要针对公司分红的信息披露进行了规范和细化,并没有强制多少比例的现金分红。不过,业界多把这一政策认定为强制分红。

  火烧分红是喜是忧?

  Wind数据显示,从2009年创业板开板至今,276家上市公司累计现金分红68.42亿元,占同期净利润总额的22%。而同期内,主板公司累计进行现金分红8854.6673亿元,占同期净利润总额的33%;中小板公司累计现金分红421.1455亿元,占同期净利润总额的26%。

  在分红新规出台后,IPO材料已封卷的拟上市公司开始在原有的招股书中加入了分红承诺比例,新递交材料的IPO公司也在招股说明书的“重大事项提示”内容中,明确罗列分红政策,并承诺分红比例。但从目前的IPO公司承诺看,多数公司承诺分红不低于可分配利润的10%,这一比例甚至低于目前A股的平均水平。

  不少投行人士认为,从创业板开始,主板和中小板的分红细则也会陆续出台,随着IPO新规逐步出台,新股发行节奏很可能会在明年春节前后有所放缓。

  强制分红迎合了大部分投资者的呼声,也让郭树清在执掌证监会后首次赢得了大多数赞同的声音。

  不过,对于创业板企业来说,强制分红是否有利于提升企业价值尚存争议。

  有媒体发表文章指出:监管者的出发点是想保护投资者。而目前以创业板目前50倍左右的市盈率,如果没有高成长,即使会计上什么也不提,当年利润当年全部分光(不考虑现金流约束,借钱也分),扣税后的股息率也就1.8%,对高溢价进入的股民有何意义?只是便宜了平价进入的高管和权贵PE。

  有研究表明,处于快速成长阶段的公司对资金需求较大,分红反而会对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价不利。(21世纪网 王敏琳)

  21世纪网年终巨献——《半文明社会——站在通往新世界的入口》http://zhuanti.21cbh.com/2011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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