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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今起实施积分制入户新政策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1-01 06:12 来源: 信息时报

  城镇户籍打工者也可申请入户

  □专题撰文 信息时报记者 吴瑕 通讯员 粤仁宣

  

  记者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从今天起,广东省开始实施积分制入户新政策。根据新政,广东省申请“积分入户”的适用对象扩大至在粤务工的城乡劳动者,并提高了技能、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指标的积分分值。

  此外,为促进农民工进一步融入城镇,新政中强调各地需积极推进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公办学位紧张的地区应实行农民工随迁子女凭积分制入读公办学校制度,并按人口增长需求合理规划学校建设增加学位。”

   

    积分除了入户还可享公共服务

  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经省政府同意,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等12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和融入城镇的意见》(下称《意见》)。

  根据《意见》内容,申请广东省积分入户的适用对象范围将进一步扩大,由“在粤务工的农业户籍劳动力”扩大至所有在粤务工城乡劳动者,即在广东省务工的农村户籍人员和城镇户籍人员均适用农民工积分制入户政策。

  其次,《意见》还扩大了积分使用的范围,由原先仅用于积分入户扩大至享受城镇公共服务。对参与积分并达到一定分值的人员,可根据积分情况享受相关公共服务,积分达到规定分值时,可申请入户城镇。

  此外,《意见》还优化了积分指标,缩小高低学历分值差距,加大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缴纳社会保险年限的分值和比重。

  三大变化

   优化指标

  “高级技师”加分比“博士生”高30分

  记者了解到,今起施行的《意见》中,对于省统一指标及分值做出了进一步调整,缩小高低学历分值差距,按照原标准,只有初中学历的申请人在“文化程度”中只能加5分,调整后的分值为20分,高中或中技、中职的分值也由原来的20分提高到40分,而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分值仍维持80分不变。

  据悉,《意见》加大了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职称的分值,“初级工”及“技师”的分值提高了10~30分不等,还新增了“高级技师、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一级、高级职称”一职,加分分值高达110分,也就是比研究生、博士生的加分还要高出30分。对此新政规定,要鼓励技能型外来务工者入户,提高国家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指标的积分比重。各地可根据实际,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持证上岗的证书纳入积分范围,参照相应级别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设置积分指标。

  此外,《意见》提高了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的积分分值和最高分值,由原来“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每个险种每满一年积1分。总分最高不超过50分”提高至“每个险种每满一年积1.5分,总分最高不超过75分。”

  慈善捐款做义工不再列入加分范围

  去年12月初,信息时报曾经推出专题报道《积分入户博加分 400申请者抢捐5000元》,指出在广州竞争激烈的申请者中,有400多人为博10分加分,“突击”前往市慈善会捐款5000元,此举也引发了市民们的质疑:这种慈善行为是否太“功利”了?

  昨天记者浏览《意见》时发现,虽然当中规定了“鼓励获得表彰奖励和积极参加社会服务的优秀农民工入户城镇”,但分值表中原有的“参加义工、青年志愿者服务”以及“慈善捐赠,接受捐赠的单位必须是政府认定的慈善组织”的各10分的加分项目已取消,仅剩“参加无偿献血,每次2分,每年最高积2分,累积不超过10分”的社会贡献类项目保留。

  优化服务

  农民工今后可落户政府公租房

  《意见》中指出,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开展一年多来,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然存在政策不够完善、部门协调不够到位、办事程序不够简便、配套服务不够优化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的深入推进。

  为此,《意见》中规定需简化办理手续。其中包括:“积分指标中涉及的证明材料需要审核,能通过信息系统验证的,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划生育、公安等相关部门要向受理部门开放信息系统验证功能,由受理部门直接审核。”也就是说,将减轻申请人的“自证”负担。

  此外,《意见》中的新规为成功申请的外来工提供了落户便利。当中规定,“各地要放宽集体户设置条件,企业、社区居委会均可设立集体户,具体条件由各地设定。入户城镇的农民工可落户在政府提供的长期租赁房或公共租赁房,或与亲戚朋友搭户。符合入户条件的人员(含入集体户的人员),可申请其符合条件的随迁人员同时办理入户手续,受理部门应予以一并办理。”

  融入城镇

  积分用途扩大:可入学入住公租房

  记者了解到,本次实施的《意见》还扩大了积分使用的范围,由原先仅用于积分入户扩大至享受城镇公共服务。对参与积分并达到一定分值的人员,可根据积分情况享受相关公共服务。

  目前东莞、深圳以及广州市番禺区等地已经推行了“积分入学”的措施,而《意见》中要求,各地要统筹安排,落实积分制入户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积极扶持面向农民工随迁子女招生的民办学校。当中特别强调:“公办学位紧张的地区应实行农民工随迁子女凭积分制入读公办学校制度,并按人口增长需求合理规划学校建设增加学位。”

  此外,《意见》要求逐步将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将有稳定职业并在城镇居住的农民工逐步纳入以公共租赁房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按农民工占本地常住人口的比例,划出一定数量的保障房,通过积分制保障农民工平等享受住房保障待遇。鼓励社会组织和企业出资建设农民工公寓,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即通过由政府长期整体租赁的方式,将其纳入统一公共租赁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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