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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涨停了?数据错了!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1-13 01:54 来源: 扬子晚报

股票涨停了?数据错了!

  

  

股票涨停了?数据错了!

  本报2010年11月6日曾对上交所数据出现故障做过报道。智利地震 翟凌 兽兽 乡村爱情故事 下一站幸福 nba 阿朵 赛尔号 张杰 周杰伦

  在10、11日的连续反弹后,部分股民的信心有所恢复。但是昨天,不少人看着行情软件傻眼了:来自股民和券商营业部的微博(http://weibo.com)消息显示,昨天一些行情软件中,多只股票涨幅竟然显示超过10%,甚至出现20%涨幅的异常情况。这是咋了?昨天壹财经记者迅速展开采访调查。

  本报记者 马燕 薛蓓

  盘中惊现 上午九点多,华纺股份涨幅显示为“20.9%” 网友爆料集合竞价时起即“抽风”

  昨天上午11点时,名为“申银万国证券上海海宁路营业部”的新浪微博用户称:“今日上交所错发了静态数据,导致大智慧、同花顺等多家公司的L2行情出现异常,营业部现场行情也出现异常,现已修复。”该微博昨晚被删,但已被广泛转发。

  上午,也有其他新浪网友就数据异常发微博,9点24分,网友“Trader_史小约约”表示:“今天上交所数据出问题了……涨幅10%以上……”,并且还附了一张截图,图中显示有7个股票的涨幅都为10%以上,最惊人的是华纺股份(600448),最新价格为“3.76”,涨幅为“20.9%”。记者发现,该网友发布截图时间尚未到9点30分,还是集合竞价时间。也有网友表示上午开盘后,依然存在数据异常:“今天开盘后10分钟的数据应是错误的,因为我看一只股票是上涨的,等再重新打开一看,那个时段实际是跌的。”上午11点时,根据“申银万国证券上海海宁路营业部”的信息,异常得到修复。但也有网友表示,下午有些数据都还没搞好。

  原因探究 可能把前一天收盘价搞错了 上证所晚间发公告“撇清”关系

  记者昨天查询了一下华纺股份(600448)的真实数据,昨天确实开盘即涨停,价格为3.76元,和网友截图内容一致,但涨幅是9.94%。多只股票涨幅达到10%以上,这也是明显地出错了。个中原因,确如网友所言是上交所错发了静态数据吗?昨天白天交易所对此未有回应。直到晚间,上证所网站上出现了一则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的公告:“今日有极个别信息商未按照本公司提供的Level-2实时行情数据对盘前参考数据进行校验并采用正确数据,导致其Level-2行情出现短暂异常。”南京两家证券营业部均表示,昨天未接到股民此类投诉反馈。“我们用的系统并非网友提到的大智慧、同花顺等软件。”不过,这些人士分析:“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有可能是系统哪个环节,把前一天的收盘价格搞错了,比如原来应读取2012年1月11日的收盘价格,却读取了其他某一天的收盘价,导致涨幅超过10%”,这对于一些股民的操作心态无疑会产生影响的。有网友的分析类似:出错的信息商,是把上一日的收盘价搞错了。

  几点疑问 “极个别信息商”为何不约而同摆乌龙?若报错数据导致股民损失,可否起诉?

  昨天出现异常的Level-2,是由上海证券交易所推出的实时行情信息收费服务,由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卖给证券信息服务商,再由证券信息服务商卖给用户。

  投资者昨天纷纷大吐苦水,新浪微博“Mr星瑞”说:“今天交易全部取消。” 另有网友股民质疑能否赔偿,“海上海人”说:报错数据导致股民损失,若用民事侵权的方式提起诉讼,不知法院会否认定因果关系。

  对于上证所的公告,也有不少股民不理解:“没看懂……就是说交易所没错吧?“怎么没讲是怎么处理的?”一位身为期货分析师的网友半开玩笑地说:“伟大的交易所永远正确,还有不明白的,请参考这一条。”

  上证所公告里归为极个别信息商的问题。可根据网友的信息,涉及了大智慧、同花顺等多家公司,为何它们不约而同摆乌龙?这也引起了不少投资者的疑问。

  律师说法 最起码要给投资者道歉 还可成立意外责任基金或投保

  “从目前公告看,这次问题可能主要是出在‘极个别信息商’而非上交所身上。股民有没有损失,目前也还不好认定。但我认为,这么重要的系统出数据问题,本身就是一起责任事故,当事方最起码要道歉。而如果股民出现损失,则相应的责任方更应承担损失并赔偿。”壹财经维权律师、江苏涂勇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涂勇说。

  在2010年“宕机”事故出现时,他就提出:眼下从法律层面看,交易所故障导致的投资者索赔依据还是空白。由于法律没有这一方面的明确规定,遇到故障,投资者只能自认倒霉。但他认为,既然市场走在法律前面,投资者完全可以先起诉,“倒逼”相关法律完善。

  他说,通常交易所都会有一些免责条款,比如由于不可抗力、技术性缺陷造成的数据故障与他们没关系。这也是国际惯例。但关键是“技术性故障”的认定现在还很模糊,若是日常维护上的责任心不到位,是否也要归到免责条款中去? 不管原因和过程怎么样,出现问题并给投资者造成困扰后,当事方都应第一时间道歉并讲明原因,先在心理上让股民感到踏实,再根据问题程度决定是否需要宣布某段时间交易无效,同时也应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他建议,参照国际做法,交易所可以设立一个意外事故责任基金,或直接投保相关责任保险,用基金或保险金来赔偿股民所受损失。“这一次毕竟是‘极个别信息商’的小问题,万一下次真出现‘大面积信息商’故障,那将影响到千家万户股民。责任方应有未雨绸缪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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