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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1名干部在2011年昆明软环境整治中被问责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1-16 08:43 来源: 商务部网站

  6日召开的昆明市委十届二次全会,以书面形式通报了2011年度全市软环境整治典型案例。通报显示,2011年全市共查办各种损害软环境的问题和案件193件,581名干部被问责和追究。

  其中,县处级干部11人,乡科级干部124人;辞退4人,责令辞职1人,免职7人,停职检查44人,调整工作岗位4人,通报批评243人,责令公开道歉1人,责令作书面检查109人,取消评优评先资格31人,诫勉谈话137人。

  通报的典型案例主要分五大类:

  一、对上级决策部署落实不力

  案例1:2010年2月25日就举行开工仪式的黄土坡至马金铺高速公路,至年底,7个标段中仅有两个标段开工建设,完成投资只占到总投资的12.7%,进度非常缓慢。问责:责成经开区国土分局局长、拆迁安置局局长做出书面检查,对经开区分管副主任进行了诫勉提醒谈话。

  案例2:在武昆高速公路云铜排污管迁改工程中,市交通运输局安排市航务管理局原一副局长负责征地和青苗补偿工作,其接受任务后虽进行了安排并电话询问,但未亲临现场跟踪办理,也不向领导汇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致使整个管线迁改工程延误20天,给云铜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了影响。

  问责:纪检监察机关给予该副局长通报批评问责。

  案例3:违法加层无序建房、违法排污、环境卫生脏乱差等三项整治工作,各单位都签订了责任书,但去年以来新闻媒体共曝光了203个问题,检查组在突发暗访中也发现了48个问题。

  问责:纪检监察机关对工作中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屡被曝光、监管巡查不到位的晋宁县晋城镇党委副书记、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局长等58人给予了问责,并在市级新闻媒体进行了通报。

  二、责任心不强造成工作失误

  案例1:昆明轨道灭火系统招投标,市招监办、市国资委、市纪委派出第十纪工委、市建筑工程交易中心都有人员现场监督,但还是出现了开标结束后有人往文件箱里塞材料等违规问题,市招监办在街道投诉后,调查工作不及时、不深入、不细致,没有及时调取和保存有关开标现场监控资料,造成了严重不良后果。

  问责: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市招监办主任通报批评和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法规处处长、党支部书记、监督处处长等3人停职检查问责;给予市国资委纪检监察室主任和第十纪工委一干部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问责;给予昆明建筑工程交易中心主任诫勉谈话、副主任责令作书面检查、信息科长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和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问责。

  案例2:2011年10月30日召开的全市林业产业发展现场推进会中,会议须知把参会的寻甸县发改局局长职务误打成县委副书记、县长,观摩经开区奥斯腾木业点时又发生线路引导错误。问责:纪检监察机关给予责任人市林业局办公室分管副主任通报批评问责。

  案例3:2011年昆明市晋宁县二街镇、昆阳镇、东川区二二二林场、宜良县狗街镇、官渡区方旺林场白坡山、富民县散旦乡摩所营村后山、安宁市八街镇招霸村委会后山鲁黑庄大箐发生一系列森林火灾,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这6起森林火灾都是由于相关人员缺乏工作责任心,履职不到位、监管不力造成的。

  问责: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官渡区农林局副局长(方旺林场场长)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问责、农林局副局长(方旺林场副场长)通报批评问责、区防火办主任停职检查问责;对东川区林业局分管副局长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东川区二二二林场场长通报批评、分管副厂长停职检查。并责成安宁市、富民县、晋宁县、宜良县对发生火灾负有责任的村组干部、护林员等严肃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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