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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通过立法保护内河环境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1-17 05:50 来源: 东南快报

  本报讯(记者刘清华)福州大力整治内河,目前已初见成效。为了巩固整治成果,朱琪等省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通过立法加强内河管理。

  议案中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享受良好的内河环境的权利,负有维护内河整洁卫生的义务。对乱扔果皮核、烟蒂、纸屑等废弃物的,处以10元-50元罚款;乱倒垃圾、渣土、粪便、污水、掩埋动物尸体的,处以50元-500元罚款。对挖河取土、圈养鱼禽、种植农作物的,直接将粪便排入内河的,未按指定地点停泊、装卸的,处以1000元-3000元罚款;对擅自爆破作业的,建筑渣土、工业废弃物、泥浆、油污、污水直接排入内河的,损毁坝闸、护栏、护河树木草皮等内河设施的,处以5000元-10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00元-200000元的罚款,造成河床淤积的承担清淤费用,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擅自填河断水、拦河筑堰,设置水坞等阻水壅水设施的,未经批准或未按批准的要求进行建设或搭建的,责令其限期拆除,并处以5000元-50000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赔偿损失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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