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弹性退休的前提是确保公平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1-18 02:27 来源: 经济参考报据媒体报道,全国妇联、人社部等正在调研弹性退休制。所谓弹性退休制,是在退休年龄上有选择权,比如男女退休年龄的上限是60岁,下限是50岁或55岁,男女在上下限之间有选择的权利。
对此,有网民认为,从社会管理的层面考虑,“弹性”管理模式人性化更高,也更容易得到公众认可,但前提是必须确保公平。也有网民认为,弹性退休的“弹性”空间不能太大。
部分网民选择早退休
有网站调查显示,如果实行弹性退休制,有近七成的投票网民希望在45至50岁退休,而希望延迟退休的不到一成。
网民“笑春风”表示,45至50岁本来是工作的好年龄,可是如此多的人倾向于选择在这个年龄段退休,不得不说现在社会的工作压力真是太大了,大家都不得不激流勇退了。
网民“初见小苹”表示,现在社会竞争太过于激烈,累死累活地工作,真是很辛苦,早一点退休,可以脱离那种紧张的生活,何乐而不为呢?即使退休金低一点又何妨?
但也有网民认为,真正早退休并不现实。一方面,即使实行弹性退休制度,政策也会为退休年龄设定下限,不可能很早退休;另一方面,因为养老保险缴纳的时间越长,缴纳的资金越多,退休时领取的退休金就越高,所以在真正做选择时,很多人并不会早退休。
前提是确保公平
署名“江德斌”的博客文章表示,实行“弹性退休制”的提法已有多年,虽然方案各不相同,但都引起了诸多争议,皆因就业形势复杂,各行业、各阶层的情况差异太大,正所谓众口难调,无论采取哪一种方案都会引起其他人的不满。不过,争议目的是为了避免只有少数人获益、多数人受损的局面,希望所有人都能公平享受到改革所带来的利益。因此,推行“弹性退休制”的前提,就是要确保公平优先,实现政策普惠的局面。
上述文章指出,目前相关退休养老保障制度不完善,阶层、地区均不统一,差异化过大,呈现碎片化状态。公务员、事业单位、国企、民企等不同群体,其本身工资福利待遇就不同,所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和享受利益也不尽相同。如果让劳动者自主选择退休年龄,公务员、事业单位、国企的职员就会因利益而要求延迟退休。因此,应先统一养老保障制度,让劳动者平等缴费,平等享受退休保障,不因阶层不同而区别太大。
署名毕晓哲的评论认为,从社会管理的层面考虑,带有“弹性”的管理模式,一般而言人性化更高,也更容易得到公众认可,但如何“弹”、如何既能最大限度保障男女劳动权益的真正平等,而又不失去必要的社会公平,恐怕离不开三个“前提”:一是要认识到不是什么工作岗位都能“弹”;二是“弹”必须建立在自愿基础上,不能成了个别单位“限制人才流动”、扼杀生产力的“桎梏”;三是劳动保障与养老保障的健全与配套。
“弹性”空间不能太大
荆楚网署名于文军的评论认为,实行“弹性退休制”,要避免随意性,必须是刚性需要的岗位,具有不可替代性。不能什么岗位都可实行“弹性退休制”,原则上,是替代性极小的科研技术部门或单位,对此,国家有关部门要作出具有法律效力、操作性强的规定。不这样,就可能出现不需要的岗位也搞所谓弹性退休,实际上,是拿公家的钱或纳税人的钱送弹性退休的私情。
千龙网署名桦熹的评论认为,随着社会的发展,国民体质和健康状况已经大幅提升,延迟退休当然成为可能;而为了充分体现对职工权利的尊重,承认健康状况间的个体差异,弹性退休则无疑是个最佳的选择。从权利保障本身而言,职工达到一定年龄必须退休,也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自由选择、实行弹性退休。但从社会公平的考虑需要,这个弹性范围又必须得到有效控制,不能区间太大,以防延迟退休成为部分既得利益者逐利的空间。一句话,弹性退休体现对职工个体权利的尊重,值得期待。但在操作过程中,这个弹性空间决不能太大,而需要从严从紧控制。
(记者 张松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