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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3901万 原南昌市委常委被判死缓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1-30 01:28 来源: 一财网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造成国家损失2.8亿多元,原南昌市委常委、南昌县委书记汤成奇近日被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在土地问题已成社会最尖锐矛盾的当下,汤成奇一案也牵涉土地。非法低价转让国家土地使用权,成为汤成奇案发的一个因素。

  汤成奇曾当过老师,并从教师之路上投身仕途,从教育局干部官至南昌市委常委。但这条仕途之路也伴随着灰色阴影。

  据新华社报道,1991年至2009年,汤成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同案犯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总计3901万余元,其中650万元未遂。

  法院还查明,汤成奇在担任南昌经开区管委会主任期间,违反规定处理公务,指使他人以借支、补偿等名义变相返还南昌富昌科技有限公司土地出让金,给国家造成7462万元的损失;在明知500亩商住用地土地出让金不得返还的情况下,擅自决定将出让金以借款的形式返还给晶湛南昌科技有限公司,致使国家遭受6000万元的损失。汤成奇不认真履行职责,在未核实晶湛公司的首期注册资本、出资设备的实际价值、用途以及进资进度、生产等情况下,就决定由经开区以借款的形式将建设资金1.5亿元拨付给晶湛公司,致使国家遭受1.49亿余元的损失。

  非法低价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国家公职人员犯罪中并不是一个常见的罪名。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研究所副所长郑旭告诉本报记者,在司法实践中较少遇到。

  2007年,监察部、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建设部、审计署等五部门曾对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问题开展专项清理。彼时,中国的工业化、城市化已进行得声势浩大,土地出让逐年增长,各地打着“招商引资”的幌子低价出让土地的问题也很严重。

  五部委为此专门清查几大问题,如是否将应出让的土地作划拨处理,是否将应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土地按协议方式出让,出让金的定价、收支是否合法合理,以协议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有无违反规定改变规划用途的问题等。

  但真正以非法低价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定罪的国家公职人员并不算多。2005年12月,河北省迁西县一国土资源局干部张朝明曾被定此罪,判刑三年,缓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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