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回应万元账单:顾客签字不算宰 归物价局管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03 10:52 来源: 中国经营网工商部门负责人称,海鲜店如明码标价且有顾客认可签字就不算欺诈宰客,对于上万一顿饭,负责人表示属于物价局管理范畴。
网友晒出的近万元账单
海岛海鲜排档自行停业
【中国经营网综合报道】针对网上曝光的“海岛渔村”的9000多元的海鲜消费单据,三亚市物价、工商等部门已介入调查,该店也已停业。不过,工商部门负责人称,海鲜店如明码标价且有顾客认可签字就不算欺诈宰客,对于一顿饭动辄几千上万是否合理,负责人表示属于物价局管理范畴。
网友晒9000元账单
1月28日,罗迪和朋友高先生微博(http://weibo.com)上曝光了海鲜宰客事件,在三亚政府部门召开发布会后,两人未再公开出现。海南当地媒体日前呼吁两人站出来,提供更有力的“挨宰”证据。在三亚市政府部门表示未发现海鲜摊宰客确实证据后,网友发起晒被宰经历的活动。
据新京报报道,一位名叫“黑人光辉”的网友近日晒出一张9746元的海鲜结账单。“黑人光辉”的账单显示,消费时间为2012年1月27日12时,客人8位,他们点了墨鱼、虾、螺、鱼等共7样海鲜,数量共计39.9,总金额为9746元,下方有“打7折”的字样。按七折计算,这张单子的消费金额也达6822.2元。“黑人光辉”表示,这是朋友过年期间在三亚一家名叫“海岛渔村”的海鲜排档的消费明细。
据国际旅游岛商报报道,账单显示,墨鱼超标90.6元(规定最高价207.4元/斤,而菜单单价298元/斤),包子螺超标65.6元(规定最高价114.4元/斤,菜单单价180元/斤),军曹鱼超标95元(规定最高价185元/ 斤,菜单单价280元/斤)。
明码标价且有顾客签字就不算宰客
针对网上曝光的“海岛渔村”的消费单据,三亚市物价、工商等部门已介入调查,该店也已停业。在“海岛渔村”海鲜排挡,一位自称是管理者的宋先生表示,该店是按照与三亚工商局签署的“三亚市海鲜排挡诚信经营责任状”自行停业整顿。
对于到底什么是欺客宰客,三亚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时候,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因此,价格过高不在其列。不过,该负责人也表示,在处理此类投诉的过程中,存在法律法规滞后的问题。
对于海鲜排档一顿饭动辄几千上万的价格是否合理,该负责人表示,这就是属于物价局管理的范畴了,只要是明码标价,又有消费者签字,就不能算欺客宰客,也不能照此进行处罚。
商家称几十元把自己害了
据新京报报道,三亚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说,网上晒出的万元账单上部分海鲜的价格高出三亚物价部门当时规定的最高限价。
海岛渔村大股东之一的张荣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如果不打折就没有人来吃饭了,当时那位游客要求打折,他们还免费送客人去景点游玩,游客也很高兴,其后又发生这样的事情。其实打折后的价格已经低过物价部门所标的最高限价。
而“海岛渔村”的管理者宋先生解释说,当天该店的价格其实比物价局规定的最高限价只高了几十元,打七折后,实际价格比政府最高限价要低不少。但就是账单上的价格多出来的那几十元把自己害了!
宋先生抱怨说,1月27日,正值过年期间的大年初五,员工的工资都要发3倍,还有红包、奖金,主打野生牌的该店进货渠道不是农贸市场,送货者要价也比平时高,海鲜排挡的运营成本相应增加,而相关部门的最高限价没有考虑到人工费用上涨等过节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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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曾整治宰客现象
2007年春节,外省的一个省级干部去三亚旅游,回来以后,很不满,被宰了,给海南省政府写了一封信,然后海南省掀起了一个叫“天网行动”的整治行动,据说效果很明显。《海南日报》在2007年2月16日有这样一条短评:“靠我们短期的行动,短期内肯定能取得较大的改观,但是难的是长效管理、长效机制,相信三亚能借这个机会,切实提高管理水平,还游客一个优良的旅游环境。”(编辑 陈婷慧)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