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保险合同纠纷?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04 04:33 来源: 中国经营报作者: 许浩 | 来源: 中国经营报
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所做的书面“明确说明”并经投保人核对后签名的书面材料,如果是保险公司口头就免责条款向投保人做“明确说明”,需要其提供笔录、录音录像的视听资料。
采取使用“说明笔录”的方式,把说明和解释工作情况记录在卷,由当事人签字确认。
对重要客户的说明义务可以采用录音录像方式进行。把履行说明义务的工作情况用音像制品方式固定下来,从而证明保险人履行了自己的说明义务。
注意投保单签字问题。目前代理单位人员或业务人员代签投保单的现象较为普遍,但发生纠纷时投保人往往以签字并非本人签署为由,主张免责条款无效。
许浩采访整理
上一篇:寻找刚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