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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莱三年无收入发信托受质疑 两亿资金去向成谜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05 02:40 来源: 济南时报

  日前,某专业媒体爆出惊人消息:国投信托于今年1月份发行的、规模为2亿元的“国投信托·山西泰莱能源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称“该信托计划”),其借方2008年至2010年连续三年纳税、营收均为零,2010年末资产尚不足5000万元。而由于该信托计划的信息披露极为有限,两亿元资金究竟去向何处,完全成谜。

  该消息一出,在信托业内引起轩然大波。目前信托业突飞猛进,资产规模已经超过4万亿元。而信托业信息披露制度却长期缺失,这样一个惊人案例的出现,无疑为之敲响了一记沉重的警钟。

  泰莱董事长:正在研究此事

  国投信托:有五亿元抵押物

  据媒体报道,工商数据显示,泰莱连续三年的税收和收入都为零,没有任何经营过或者正在经营矿产的迹象,相关的矿产和抵押物也尚未公开,资金最终投向不明。“信托公司的前期信息调查可能有问题。”一位国有大型信托公司广东地区负责人对记者表示。他称,如果要发行矿产能源类信托,需要查验公司的六证,即《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以及《营业执照》。目前泰莱是否具有这六证尚未知。

  另一位北京大型信托公司人士则质疑道,信托产品信息披露应包括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信托目的、发行规模、发行人、信托期限、年预期收益率、收益保障、项目概况、项目公司介绍、信托资金的运用方式、信托收益和信托费用等诸多要素,而该信托计划连基本的预期收益率和投资领域都未涉及。

  记者日前致电泰莱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鲁性明,希望就其财务状况、信托资金的流向及抵押物进行进一步证实,但未得到正面答复。鲁性明在电话中婉拒称,目前公司“正在研究此事”,暂时不方便回答任何问题,并称“改日再谈”。

  而国投信托内部人士向记者解释称,该信托并未如某专业媒体报道的一般“无抵押物”,而是有至少五亿元抵押物,并称已经向银监局做过事后报备,已经审批过关。但对于抵押物具体情况,对方不愿透露。

  制度缺失:信息披露无规范

  上述北京大型信托公司人士直言,目前国内信托产品其实都是融资类金融产品,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信托。信托的本源是“我信任你,我把某些资产托付给你去运营和打理,到约定时间你给我一定收益”,受托人背负着信托责任。而目前的信托是房地产商、矿主、企业家等找到信托公司寻求融资,拿一定资产抵押或信用担保,信托经理设计包装一番,然后向投资人发售,投资门槛高达100万元。

  这样的“反向信托”导致了信托公司是从融资者手上赚钱,于是,个别信托经理经常为了赚到可观的信托报酬和业绩提成,而放松对项目资质的审核甚至弄虚作假,这样的事情在业内并不鲜见。

  而这一切的根源,源于目前信托行业中尚无成文的信息披露制度,而审批也相对随意。“由于每个信托产品的投向领域、设计方式都有很大差异,不同地方监管部门的审批标准也会稍有差异。”某大型信托公司广东地区负责人直言。

  国投信托内部人士则回应称,由于信托的专业性质,只需要向投资者作详细披露,而不必披露给广大公众。“我们带有私募性质,不需要公开披露信息。”

  而记者查阅了《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却未看到披露对象的具体界定。

  业内猜测:或流向房地产行业

  关于该信托计划暧昧的资金投向,业内人士猜测,该计划最有可能打着矿业信托的牌子,行房地产融资之实。

  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微博)副主任刘继承律师表示,如果这两亿元没有投向该信托计划所宣称的矿产能源业,而进入了别的领域,这在法律上已构成了欺诈行为。

  不过,他提醒,欺诈与诈骗是两回事,前者是民事行为,后者才构成刑事犯罪。“目前泰莱公司和信托公司之间必然存在合法的合同,债务是必须偿还的。而信托公司对于投资者也负有相应的返还义务,因此并不存在非法占有。”如果借款方卷款逃跑,才可能涉嫌犯罪。

  投资建议:选有担保的信托计划

  信托经理建议,投资者购买时不要光听销售人员的推介,而应该认真查验信托计划的信息披露情况。披露的内容越翔实,产品的真实可信程度就越高。

  同时,应该尽量选择有担保公司进行担保的信托计划。“一旦借款的公司出了问题,虽然会有资产抵押,但售卖的过程相对漫长。如果有担保,可以直接由担保公司进行兑付,再售卖资产还给担保公司,这样普通投资者没有损失时间成本之虞。”

  (据《广州日报(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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