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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明星官员”缘何沦为腐败“祸首”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07 00:00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 ■胡锦武

  深谙官场定律,头顶无数光环,原南昌市委常委、南昌县委书记汤成奇曾在经济开发中被称为“成就奇迹”的人。然而,就是这个汤成奇最终由“经济能人”沦为腐败“祸首”。因受贿3901万余元,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造成国家损失2.8亿多元,汤成奇近日被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缓。

  记者调查发现,汤成奇从第一次受贿至案发时,平均每年受贿200余万元、平均每月受贿16万余元、平均每天受贿5700余元。

  “腐败官员大多是在职务上升后才慢慢放松对自己要求的,汤成奇则是手里一有权力就开始腐败。”办案检察官透露,汤成奇对行贿基本上“来者不拒,统统笑纳”。

  据记者调查,为了获取更多的非法利益并增强受贿的隐蔽性,汤成奇等人可谓煞费苦心。在一无人员、二无技术、三无资金及经营能力的情况下,他通过成立“皮包公司”找人充当傀儡,自己则幕后操纵,最终实现权力套现。

  由于权力没有受到监督,汤成奇在担任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等“一把手”职务期间,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造成国家损失高达2.8亿多元。国有资产俨然成了腐败分子和不法商人的“饕餮盛宴”。

  记者调查发现,造成2.8亿多元国有资产损失的“罪魁祸首”,竟是汤成奇当年引以为傲的招商政绩工程。

  案卷显示,当年汤成奇声称打造“电子信息产业集群”中的骨干企业——晶湛南昌科技有限公司和南昌富昌科技有限公司均赫然在列,成为向汤成奇行贿并诱使其走向犯罪深渊的“骨干”。

  2004年3月,汤成奇在对台湾某企业的投资及生产实力没有进行实质性考察的情况下,就代表开发区与该企业法定代表人罗某签订了《投资合同书》。随后,罗某零出资成立了“空壳”公司——晶湛南昌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后,除生产一些半导体储存器和太阳能电池外,并没有生产合同约定的8吋晶圆片。但汤成奇“视而不见”,在收受120万元贿赂后,反而擅自决定由经开区以借款的形式,将建设资金1.5亿元拨付给晶湛公司,致使国家遭受1.49亿余元的损失。

  “盲目招商引资,不仅不能带来收益,反而会造成国家利益的巨大损失。”办案检察官认为,出现在招商引资中违规、违法,损害国家、群众利益的问题,实际是“一把手”政绩冲动下的权力失控。

  “权力封闭运行、公众监督缺位,为暗箱操作、权力滥用提供了巨大空间。”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法律系主任、江西省犯罪学会常务理事颜三忠认为,必须将外部监督渗透到权力运行过程中,在政府部门内部将决策权与执行权分立,才能从根本上改变事后查处、“前腐后继”的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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