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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央企不得用赶工费发放福利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09 01:26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汪时锋

  国务院国资委昨日出台新规,加强央企小金库问题治理和特殊资金管理,希望有效控制企业“小金库”等滋生企业人员腐败的温床。

  200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随后中央各部门和地方政府都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新一轮清理“小金库”的行动。

  中央企业的“小金库”也是此次清理的重点对象之一。

  据记者了解,近几年,审计署对中央企业的财务审计也发现了一些典型案例。比如,2007年至2010年7月,中远集团本部和所属企业使用虚假发票分别套取资金97.9万元和1689.18万元,用于发放职工奖金、补贴。中国交通建设集团在2004年至2009年,所属3家企业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制度不够完善,以“赶工奖”、过节费等名义发放职工奖金福利2268.30万元未纳入职工薪酬体系,其中套取资金700.06万元账外存放,并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企业调整了相关会计账目、补缴个人所得税,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为了建立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国资委昨日专门出台了《加强中央企业有关业务管理防治“小金库”的若干规定》,要求中央企业坚持综合治理、纠建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强化审计监督,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同时,明确了绩效薪酬分配、工程项目“赶工费”收入、代扣代缴税收手续费收入、改制上市剥离资产管理、会议费开支、辅助经营实体及其收益管理、废旧物资处置、现金和备用金管理等八类业务的管理要求和财务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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