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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商电信掐架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13 00:02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 ■本报记者刘洁

  漩涡又出现了。

  哈尔滨市工商局2012年惠民维权行动的第一个战役被定为“叫停电信收费不合法规则”,预备叫停电信行业中一直为广大消费者所诟病的话费计费标准不合理、固定电话基础费等侵害消费者利益行为,作为市工商局消保处长,王绪坤又领到了这个任务,但这个曾经多次在国内率先叫停不合理消费行为的干部,此次却越发觉得自己成了“唐·吉诃德”——叫停电信不合理收费的举措,一开始,似乎就成了不可能的任务。

  电信计费再被质疑

  据介绍,此次哈尔滨市工商局整治电信业不合理收费的重点是现行电话计费标准下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

  据介绍,长期以来,电话计费一直是每次以分为单位,消费者如果打了1分零1秒,要收两分钟的费。

  王绪坤认为,哈尔滨目前1064万人口,电话、手机用户总数接近人口总数。“从网上的信息看,按现行的电话计费标准,消费者多支出的话费可达正常话费的一倍。就是说,交费总额的近20%-50%都是由于计费标准产生的,并没有发生实际的服务。”

  哈尔滨市工商部门认为,如果能叫停现行电话计费办法,相当于每年为市民投入数十亿资金改善民生。

  电信法规应对国家法律

  然而,面对消费者的种种质疑声,电信企业祭出的“尚方宝剑”是:1995年原电邮部颁布的《全国数字移动电话(GSM)计费原则暂行规定》中明确了每次通话以分钟为计费单位,不足一分钟按一分钟计算。这个标准执行了快20年了,已俨然成了全行业的通行标准。

  “因为一个部门的规章就使一种严重侵权行为畅行了近20年,这既是消费者的悲哀也是我国法律的悲哀!”哈尔滨市工商部门认为,《民法通则》明确规定:民事行动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消法》也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王绪坤说,工商部门无意也无权叫停电信计费标准和计费方式,更不管电信价格,叫停的指向不是计费方式和资费标准,而是电信服务中侵害消费者财产安全和公平交易权问题。

  隐性叫停应对“被叫停”

  叫停电信不合理收费行动信息一出,立即得到消费者的支持,哈尔滨市12315热线也不断接到市民关于电信不合理收费的举报。然而,行动刚刚开始,哈尔滨市工商部门就面临着一种被隐性叫停的局面:

  先是有电信背景的一家媒体发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认定“电信业务唯一具有执法权的单位”是各地的通信管理局,认为“地方工商管理局并不具有对于电信市场进行监督管理的执法权,哈尔滨工商局越权管理是干扰了国家的行政管理体系,破坏了管理格局,造成多头管理,执法混乱。”

  之后是当地媒体“被禁声”:之前一直高调配合工商局此举的当地媒体,陆续在这条重大新闻过程中集体失语。王绪坤得到的信息是:有关方面已经打招呼,不让介入此事。

  有关电信运营商也没有回应工商行政部门。王绪坤说,他们此前试图与运营商对话,但都没有得到回应。他认为,一是运营商心里非常清楚,一旦开口,立即遭到全体市民的口水淹没,二是对运营商的地方分支机构而言,标准不是他们制定的,他们确实不好也绝对不能表态的。

  法规之争还是利益之争

  针对“哈尔滨市工商局越权管理是干扰了国家的行政管理体系,破坏了管理格局,造成多头管理,执法混乱”的指责,王绪坤认为,按照我国行政体制,查处电信行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规范电信市场,属于工商行政部门职责范围。

  王绪坤说,尽管电信管理机构,是电信业务唯一具有执法权的单位,也只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明确规定由其处罚并且同时规定处罚方式的前提下执法,可在“电信条例”中没有设定电信经营者侵害消费者财产安全和公平交易权行为的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应由工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监管。

  因此,王绪坤认为,哈尔滨工商局叫停电信不合法计费规则,不是越权管理,也不存在干扰国家的行政管理体系,破坏管理格局问题,更没有造成多头管理,执法混乱。

  “我们本是依法行政,也得到了消费者的支持,但现在阻力重重,到底是因为什么呢?”王绪坤说,一面是十几亿电信消费者,一面是三大电信运营商以及应该对此负责的相关部门,事情也明摆着。他认为,相关部门不应成为垄断行业的保护伞,更不应充当消费者维护自身利益的拦路虎、绊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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