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劫不可避免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14 03:26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祝乃娟
在一个节日当道的社会里,各路人马自然不会放过这种符号式的欢腾机会,情人节就是最近商业上的热点。
这是一个商业的时代,商业不断嵌入着社会的方方面面,与其说商业正在不断异化着带有图腾色彩的大小节日,不如说它正在不断地拿情感说事儿,在情感的领域制定着各式各样的判定标准。
商人们不会吆喝赔钱的买卖。他们制造各种噱头,俨然是看准了人们对感情的衡量标准开始起变化。日前,一项结果显示,累计近80%的受访单身女性认为,男性月收入4000元以上才适合谈恋爱。
这是一种集体心理特征,收入与房子紧密相关。房子成了一种普通人的社会安全屏障,无论是物质上还是精神上的。传统的感情观不断地在起着变化。生命中不可承受之重,不再是无感情,而是无房无车。自从《蜗居》引发了人们对房子的各式讨论以来,房子的主题几乎成为永恒不变的,这既发生在年轻一代的谈婚论嫁方面,也常见于亲朋好友聚会的茶余饭闲之间。
收入与恋爱、房子与婚姻越来越揪扯不清,正不断成为社会里最怪异的一种特征。比如,在情人节快要到的这几天里,铺天盖地的情人节广告不断变换花样,吸引人们消费。据报道,有的餐厅的预约,要提前交纳688元的套餐费用才能在情人节留位。而且,如消费者没能如约前往,订金却不能退给消费者。并且,有的餐厅在情人节还设置了最低消费门槛。同样,玫瑰花的价格涨势也是很可观。
坦白说,情人节、圣诞节外出用餐消费,可以被看作是一种“稀缺品”,这犹如寒冷冬季里海岛的温暖阳光,又类似传统节假日里价格狂飙的茅台酒,不可能人人都能获得,总是价高者得,但是有两个原则必须遵守:第一,商家涨价必须合规;第二,消费者必须取之有道,真金白银拿自己的钱去高消费,没人会说你什么,“三公”消费就另当别论了。
情人节各种餐馆消费涨价是市场使然。但如果餐馆涨价违反了现行法律法规,那就是另外一码事,比如,根据《消法》第24条里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因此,经营者不能设置“最低消费”,要求消费者支付最低消费额。问题就在于,去消协申请调解,可能还是挺麻烦的,得赔上误工时间,还得在恋人中间留下这么一个难堪的情人节记忆,可操作性不强。因此,在一个情感遭到商业异化的社会里,监管没什么力度,商家没什么道德信仰,感情标准在起变化,情人“劫”不可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