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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改革破冰有望:商务部调研社区医院医药分开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14 03:27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沈玮

  “商务部现在是有这样一个想法,已经提交了报告给国务院医改办,上周二在医改办的会议上进行了讨论。”2月13日,有接近商务部的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商务部有意从城市社区医院着手试点,取消其门诊药房职能,目前正在全国摸底调研。

  同日,上海市医药商业协会秘书长陆国平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春节后上海市商委的确组织了一批会员企业进行座谈,讨论门诊药房剥离方案,但他个人认为,“只是刚刚开始摸底,了解这个市场有多大,并没有进入实质性阶段”。

  前述知情人士指出,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四个分开”,即“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如今都无落实,如果从社区医院着手开始实行医药分开,无疑是医改在公立医院改革上的破冰之举。

  试点社区医院

  在整个医疗机构的体系中,社区医院所占的比例仅仅为3%

  作为医改的核心环节,公立医院的改革一直被视为“最难啃的骨头”。此前,广东曾提出医药分开先剥离门诊药房,南京通过“托管”的形式实现医药分家,华西医院则采用股份制的形式进行医药分开。但真正取消医疗机构的“售药”功能,尚无先例。

  “公开的数据显示,医院一半以上的收入来自卖药,如果拿走这一块收入,对医院的影响非常大。”上述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不过,在整个医疗机构的体系中,社区医院所占的比例仅仅3%,其中还要除去住院药房的收入,门诊药房的收入就更少了。

  他认为,从去年开始,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始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所配备使用的药品全部实施零差率销售,取消原先的15%药品加成。“所谓零差率,也就是药品进价多少,不允许加一分钱卖给患者。”正因为此,对于社区医院而言,门诊药房的取消不会带来太大震动。“只是取消社区医院的门诊药房职能,不存在剥离资产的事情。”

  但中科院经济研究所教授朱恒鹏则认为,虽然社区医院名义上卖药是不加价的,但是医院包括医生与药商之间的利益环节并未被斩断,“返点”和回扣依然存在,社区医院如果被强制取消门诊药房职能,还是会有所反弹。

  朱恒鹏告诉记者,自己全程参与了商务部的此次调研,城市社区医院门诊药房剥离之后,以目前大型药品销售连锁企业的能力看,无论是药品供应能力,还是药事服务能力,承接下来都“完全没有问题。”

  前述知情人士也对记者表示,城市社区医院附近零售药房的资源庞大,基本可以接盘这块药事转移,但目前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一是处方能不能外流,二是如何与社保对接。

  “目前看来,社保部也是比较支持这个方案的,因为相比医院,社保部对零售药房的管理相对更强势,更能限制处方,否则可能会取消药房的报销权。”该人士强调说。

  不过,二人对于该改革方案继续向二三级医院推广的前景都表示不乐观。

  “根本还没有往这个层面讨论。以协和医院为例,每天2万张药方,(如果剥离出来),有哪个药店能够接手?完全接不了。”前述知情人士对记者表示。

  而朱恒鹏也谨慎表示,“先从社区医院开始做,一步一步,是个开始。”他认为,在目前体制下,医疗机构失去药品销售这一重要经济支柱之后,必须要提高医疗服务价格,才能维持与促进医疗机构的运转与发展,保证与提高医务人员的必要待遇与工作积极性,这背后仍有许多复杂的配套工作要做。

  利好医药商业连锁

  2011年1-10月份,国内近半零售药店销售的增长,主要依靠新开门店来带动

  前述知情人士透露,商务部的调研会议上,国药、上药、华润和老百姓大药房等数家大型医药商业企业的负责人都参与了座谈,“表现积极”。“我也跟他们讲了,你们不可能吃下三级医院的药房收入,只能从城市社区医院着手。”

  事实上,关于门诊药房从基层医院剥离的思路,早在去年5月份商务部出台《医药流通“十二五”规划》之时,就已经显出端倪。规划指出,在已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取消以药补医的基层医疗机构,特别是周边药品零售配套设施比较完善的城市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可率先探索医生负责门诊诊断,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的模式。

  此举对于近年来一直不振的医药零售药店,可谓打了一剂“强心针”。南方医药商业经济研究所最新数据显示,2011年1-10月份,国内近半零售药店销售的增长,主要依靠新开门店来带动,部分门店甚至出现负增长。新医改鼓励大病去医院,小病去社区,且已经实行药品零差率,药店的优势和作用在逐步淡化。

  国药控股高级研究员干荣富指出,探索社区医院的处方流向社会连锁药店,是国家鼓励门诊处方流向社会药店的第一步,商务部意在引导医药商业终端做大做强。

  “如果这一政策落实下来,对大型医药商业连锁公司肯定是个利好,收入增加了很大一块。”朱恒鹏告诉记者,门诊不卖药是国际惯例,依照国外的经验,社区医院只配备急诊用药,而门诊用药则由社会药店承担,将有利于规范药店的发展,促进医药真正分开。

  全国人大代表、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谢子龙也多次就社会药店发展提出建议,认为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应不再设置药房。他认为,要发挥零售药店的作用,首先要建立和完善医院处方面向社会零售药店的制度,此外要扩大医保定点药店数量。城市社区医疗服务中心首先应实施医药分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设药房,医生开具处方后由附近社会零售药店调配销售,并由医疗保险机构按规定报销,这样可使资源合理配置,节省财政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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