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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多少手术有患者不知道的隐患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16 11:11 来源: 中国经营网

  如何保护国内患者对手术风险的知情权,如何保护他们在出事后的利益,如何维权,我们的法律还需要进一步健全。

  台北医学大学眼科兼任教授,台湾眼科名宿蔡瑞芳的雷射(激光)近视矫正手术“封刀说”,不仅在台湾眼科医界投下震撼弹,甚至还引起了爱尔眼科的股市大跌,更是引发了内地民众的不安。随之,台湾眼科医学会立即强调,雷射近视手术已引进台湾十九年,受术病人至少有二三十万人,出现手术副作用或并发症的比率低于百分之一,是“一种相当安全的手术”。

  不过这样的言论显然不能让人心安,相比有商业利益的半官方机构和组织而言,人们更愿意接受大专家和权威的表态。在内地,由于医患矛盾的长期存在,患者更是认为医生只不过是为了赚钱不顾其身体健康的“黑心天使”,所以据报道内地已有部分接受我们称之为激光矫正手术的患者开始着手准备维权了。

  其实,关于激光近视矫正手术的质疑早已有之。早在多年之前,美国就曾有研究机构认为,激光近视矫正手术开展至今,不足三十年,没有充足的证据可以表明其对人身体有无长期影响,特别是人老年后眼睛老花后的影响尚不得知。因此并不推荐这项技术作为治疗手段而使用。

  不过利益当前,加上众多患者急切的想丢掉鼻梁上的眼镜,激光近视矫正手术还是被全球范围的普及了。但是人们潜在的担忧却没有因为做手术的人越来越多而消失,就连美国著名的惊悚系列电影《死神来了5》中,都设置了激光近视矫正手术失控的剧情,吓得很多人在观影后不敢去做手术了。

  但是医学界,主要是开展了这项业务的院方认为,激光近视矫正手术的并发症比率非常低,整个过程控制严格且主要由电脑和机械来操纵完成,安全可靠。不过,从每次手术前患者都要例行公事签署的一大串免责条款来看,他们显然还是心里有所放心不下的。

  而对于医学手术和药物也一直有这方面的争议,一个能治好99个人,却会治死1个人的手术是否值得推广?一个治愈率30%,不良反应率20%的药物又是否应该批准生产?等等。

  对此,笔者认为医疗隐患是客观存在的,实际上这种隐患也是治疗方、技术开发方所知悉的,毕竟他们有临床数据。但是这种隐患,即便概率再低,也应该为患者所知,应该有一个标准的告知程序。而不是手术前才拿来一纸免责协议,并告诉患者这只是例行公事,上述可能不会发生,仅是医疗的惯例而已。212>>

  如何保护国内患者对手术风险的知情权,如何保护他们在出事后的利益,如何维权,我们的法律还需要进一步健全。

  换句话说,激光近视矫正手术开展三十年了,这项技术发展到现在有什么问题,有什么隐患,出过什么事故,这些都应该被患者所了解。这个事情不应该指望几个有良心的医生来爆料,也不能指望着一些研究机构或公共机构来做科普宣传,还是要靠法律明确医患义务才行。

  说到底,我们并不关注一些医疗中潜在的隐患发生的概率究竟有多大,能不发生最好,我们所关心的是一旦发生了问题,究竟该是谁的责任,是未履行好告知义务的院方责任,还是签署了“本人已知晓手术所存在的风险并愿承担”的患者的责任。

  而也只有明确了手术方的法律责任时,我们才不会在接受了手术二十年之后突然发现,哦!当初那个手术是有巨大风险的!而真要回过头来找当初的医院,没准都已经不存在了。所以笔者认为,在明确法律责任的基础上,由某项手术执行方共同投资建立手术事故赔偿担保基金也是极为必要的。此举对院方而言,相当于风险共担,缓解了个别“撞大运”的小概率事件带来的巨额赔偿压力。对患者而言,也可以放心大胆的去做手术,避免了哪天医院医生都不见了的后顾之忧。

  从概率上来说,什么手术都是有风险的,如《死神来了》所演的一样,洗个澡都有可能死人。但如何保护国内患者对手术风险的知情权,如何保护他们在出事后的利益,如何维权,我们的法律还需要进一步健全。特别是诸如激光近视矫正手术这样的非治愈型手术,近年来美容业的官司着实不少,都或多或少于事先沟通不足有重大关系。我们也希望,管理部门能有标准化的各项手术风险情况报告,公布公开每项手术的副作用或并发症比率,每家医院每项手术的成功率,以便患者参考。如果真这样,那么即使传闻的风险再大,我们也可以放心了。

  王亚煌 中国经营网专栏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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