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安信地板门暴露市场秩序严重失范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22 03:51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刘晓忠
安信地板被曝光甲醛超标一事引发强烈关注,2月21日,上海质监部门前往万科在沪的4个楼盘对其使用的安信地板进行抽检,检测结果预计5个工作日后公布。
万科的急速反应效率还不错,不过“毒地板”事件迅速演变成一场立体型“居危思安”式公共事件。我们认为,是次“毒地板”事件,如同近年来此起彼伏的食品安全,其根源都应追溯为政府与市场边界紊乱下的极端发展主义之阵痛,以及商品质量过度对外部监管依赖所产生的负外部性和市场自律缺位,特别是市场自律能力的长期缺位,乃至消费者哪怕是用脚投票的市场最后自净化行为都举步维艰。
脱胎于计划经济和商品短缺历史镜像下的政府经济社会管理职能,虽然在促增长上功不可没,但却使质检等监管部门变相为企业进行信用背书,导致政府与企业如同既相互排斥有不离不弃的猫鼠游戏;而政府衔入式微观监管则导致政府信用的不必要透支,即一旦企业出现商品质量隐患,政府监管公信力也受损,甚至为了维护企业,监管无形中被企业俘获,加剧市场失信和失范。
比如甲醛目前是业界公认的最大最普遍的污染物,但这一本应得到监管层重点监护的行业,近年来却屡次暴露质量问题(如油漆甲醛超标等)。监管部门、事业单位和其他检测代理公司,随意地给企业授权驰名商标或者免检。监管部门的不定期抽检并不细致,甚至是只要不出事就放任不管。
当前各行业存在的各种公开的“潜规则”秘密,事实上就是监管被俘获风险与市场自净化机制失效下的怪胎。因此,即便各地质检等政府部门出具安信地板不存在甲醛超标和以次充好等问题,市场也不会根据此权威性而消除质疑。
我们认为加快《消费者保护法》等法律体系的完善,并出台诸如消费者集体诉讼、辩方举证和和解制度等,致使企业的败德和侵权行为既面临行政处罚,又面临消费者发起的巨额民事诉讼等,无疑将有助于构建出市场基于自利博弈的市场自律机制,让败德和造假侵权等行为者付出在市场无立锥之地的惨痛代价。
如安信“毒地板门”,万科的行为可作为另类消费者集体诉讼、辩方举证和供需自利制衡的案例。万科等通过批量采购地板本身就是作为安信地板的约束者,作为安信地板直接消费者的万科,一旦确认安信地板存在问题则完全有理由维权,即万科可要求安信赔付。而万科把安装安信地板的精装房卖给业主,意味着安信地板之质量就是万科精装房质量的一部分,万科自然需负全部责任。显然,当前万科对安信毒地板传闻的迅速回应,恰是一个对等的消费维权,即万科为自身也为最终使用安信地板的消费者集体维权。
由此可见,安信“毒地板”表明寻求权威和专业的盖棺定论,虽有必要,但不再是主要问题。该事件的典型意义在于警示市场失信和失范已使消费者陷入草木皆兵的状态。因此,当前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让企业和消费者在规范和中立的市场秩序下发育出市场自律制衡框架,避免唯发展主义理念下导致的健康和安全赤字,要比监管部门以运动式打假和质量严查宣示其零容忍立场,更有效缓解市场失信和失范风险。